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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灌云县人民路、镜花缘路、产业大道及324省道与长深高速交叉工程勘察设计项目(CSGSJCGC-SJ标段)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2-07-29 19: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人民路、镜花缘路、产业大道及324省道与长深高速交叉工程勘察设计项目(CSGSJCGC-SJ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灌云县324省道上跨长深高速工程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2〕126号文批准建设,灌云县人民西路、镜花缘路、产业大道下穿长深高速工程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22〕127、128、1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灌云县人民路、镜花缘路、产业大道及324省道与长深高速交叉工程勘察设计项目(CSGSJCGC-SJ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1)灌云县324省道上跨长深高速工程

324省道上跨长深高速工程西起复兴路,东至西环南路,路线全1046.6m,采用一级公路(城镇段)标准,本项目利用长深高速改扩建工程范围内的陆庄立交桥作为项目路的北侧半幅,新建一座10×30的现浇箱梁桥作为项目路的南侧半幅。本项目投资估算造价约6800万元。

(2)灌云县人民西路、镜花缘路、产业大道下穿长深高速工程

①人民路下穿方案:人民西路规划宽度42m,双向六车道,下穿U槽总长约310m。现状人民路与生态南路呈“T”字型平交,人民路采用下穿高速方案后,生态南路需采用桥梁上跨人民路U槽。工程建安投资约11400万元。

②镜花缘路下穿方案:镜花缘路规划宽度34m,双向四车道,下穿U槽总长度约280m,高速两侧水渠南北向沟通被打断,需要改移沟渠并设置涵洞进行水系沟通。工程建安投资约7800万元。

③产业大道下穿方案:产业大道规划宽度45m,双向六车道,下穿U槽总长度约290m,高速两侧水渠南北向沟通被打断,需要改移沟渠并设置涵洞进行水系沟通。工程建安投资约9000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CSGSJCGC-SJ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1)灌云县324省道上跨长深高速工程以及人民西路、镜花缘路、产业大道下穿长深高速工程的勘察(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注:上述“所有工程”指路线、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预留预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环境保护工程以及临时工程等《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所有编制内容涉及的工程。

(2)有关的专项设计和专题研究工作。

(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规定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的编制等相关设计工作。

(4)相关后续服务工作,包括:分标段概算拆分;招标配合;协助业主履行完善项目报批等相关服务工作;编写施工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接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2)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文件(审查稿)提交后30天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4)专题研究报告、用地红线图和征地拆迁工程量清单提交时间:根据发包人要求及时提供;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业主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同时具有下列①④资质或②③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公路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交通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③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资质;

④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投标人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牵头方单位)完成过一项上跨或下穿高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

(3)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上跨或下穿高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技术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一项上跨或下穿高速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①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②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个;

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④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元/标段(含平台费200元)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邮政编码:222200

联 系 人:陈科长

电    话:0518-88812719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徐明、邢海波、陈婷

电    话:025-52161262-8001

电子邮箱:jswjgczx@126.com

9、其他

9.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2年7月29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2年8月5日23时59分。

9.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9.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22日9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9.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2022年7月29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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