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09-16 19:5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六港池62#—63#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62-63KCSJ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六港池62#—63#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连云港方虹港口储运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六港池62#—63#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设计项目(62-63KCSJ标段)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内容为2个5万吨级液化烃泊位,设计年通过能力为470万吨。5万吨级泊位可同时停靠泊4艘5千吨级LPG船舶,水工结构按靠泊10万吨级油船设计,并建设相应配套设施。码头采用连片式总平面布置方式,新建1 座长597米,宽32米的工作平台。码头装卸货种包括丙烷、乙烯等液化烃。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3.5亿元人民币。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六港池62#—63#液体散货泊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篇(职业病、消防、环保及安全)以及后续服务等。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初步设计工作包括:码头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配套工程(供电及照明、雨污水、给水及消防、通信、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暖通等)、环保及绿化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2)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码头水工建筑物、装卸工艺、配套工程(供电及照明、雨污水、给水及消防、通信、控制及计算机管理、导助航及安全监督设施、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暖通等)、环保及绿化工程的施工图设计等。
3)勘察(测)工作包括:满足设计需要的工程范围内详勘、地形测量等。勘察单位需配合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进行现场波速测试试验,且部分钻孔深度和土工试验需满足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要求。
4)专篇,包含但不限于安全、消防、环保、职业病等;
5)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设计变更、深化设计、交竣工验收等。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设计工期150天。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
2)勘察提交时间: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3)初步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起9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
4)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起12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
5)在此期间须根据招标人需求及时增加相应设计人员,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若采用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联合体成员(勘察单位单位)应具备以下资质: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要对本项目全部工作负责(包括联合体成员承担的工作);联合体成员根据具备的资质和国家相关部委要求,承担相应的工作;
C、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D、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2017年8月1日以来已设计完成的5万吨级及以上的沿海(含江河入海口,不包含沿江及内河))码头项目工程设计业绩。
注:1、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7年8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2、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反映出招标文件所需要的信息及数据,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3 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均须按规定在本公告下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信誉等级低的为准);(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7 投标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9 注: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9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 9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方虹港口储运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招标代理: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邮政编码:222065
联 系 人: 王思淼
电 话: 18961373452
电子邮箱: 82981710@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976176446。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5 按照“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及会议号将通过招标代理工作 QQ发送给各投标人本次项目的经办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8.6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
2022年9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