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2-10-10 20: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项目
(LYG-302-HBYS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已经完成交工验收,招标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现决定对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项目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服务项目(LYG-302-HBYS标段)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工程概况:
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湾沿海,航道呈”人“字形布置,由外航道、徐圩航道和推荐航线组成,其中外航道内段连接连云港区,徐圩航道连接徐圩港区,外航道外段及推荐航线为两港区共用航道。航道二期工程是在一期工程基础上增深拓宽延长,全面建成30万吨级航道。
(2)招标范围:
2.1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及行业规范及环境保护验收法规、技术导则、规范和标准的要求以及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对连云港港30 万吨级航道二期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措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情况调查。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调查、公众参与调查、存在问题汇总、问题整改复核、资料收集整理、验收调查报告编制、组织现场验收检查、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沟通、专家审查会议等与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的全部工作。 协助组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会,并协助完成环境保护验收在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登记程序。
2.2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竣工环境保护专项验收并获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认可止。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末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以来(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至少1个交通运输类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
3.1.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要求: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或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证书 。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项目完成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交通运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业绩(须在对应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3.2质量及信誉:
(1)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 〔20071.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i/m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末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建设指挥部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系人:马工
电话:0518-82385655
招标代理: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138号
邮编:222000
电话:13851238815
联系人:许工
二○二二年十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649860234。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2 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 11 月 2 日0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 严格执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及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公管办〔2020〕1号文“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确需进场交易项目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未按通告规定参加开标的,造成的任何后果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2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