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5-31 14: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年度交调数据质量检查及第三方检测项目
(2023LWDSF-JC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度交调数据质量检查及第三方检测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并已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2023年度交调数据质量检查及第三方检测项目开展招标工作。现就2023年度交调数据质量检查及第三方检测项目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2023年度交调数据质量检查及第三方检测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1)拟请专业数据核查机构对2023年度51个交调站点以及55个车检器的数据及时性、有效性等指标进行核查,指导指标参数不达标的点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再次核查,分别于年中、年底出具初检、复检核查报告,并按省中心要求进行上报。
(2)拟对2023年新建视频监控27处、新建交调站点4处、更新46处一体化双通道视频监控点位以及6处车检器建设质量进行第三方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作为设施建设项目验收依据。(具体以业主下达指令单为准)。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即2023LWDSF-JC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项目概况中51个交调站点以及55个车检器的数据及时性、有效性等指标进行核查;对新建视频监控27处,新建交调站点4处,更新46处一体化双通道视频监控点位以及6处车检器建设质量进行第三方检测。
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江苏省干线公路路网监测设施验收检测与期间核查操作规程(试行)》对上述数据质量核查范围内和新建的设备进行检测,应包括数据质量(交通流量相对误差、平均车速相对误差、车型相对误差、数据完整率、数据及时率、流量异常率、车速异常率、24小时零流量率、监视器画面指标、云台水平与垂直转动角、监视范围、调焦功能、变倍功能、切换功能等)、外观(基础完整性、机箱和立杆防腐质量、立柱竖直度、接地电阻、供电、网络线路的规范铺设、架设位置经纬度)、日常维护质量等。按操作流程规定内容分别编制两次期间核查检测报告(年中一次、年底一次,具体时间按业主要求),在路网设施建设完成后进行第三方检测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路网设施建设项目的验收依据。对于检测未达到相关指标参数的站点(设施),由施工单位或维护单位整改后重新组织检测。
2.3计划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018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完成过1个以下任意一项业绩: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量观测站调查设备及数据核查工作业绩或者普通国省干线公路路网监测点(含交调点)的(交)竣工验收检测工作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备案的交/竣工日期,下同。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复印件或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26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 系 人:孙工
电 话:0518-85512826
手 机:18961302363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孙文工、伏泽宇
电 话:025-87715121、87715120
手 机:13905175934
电子邮箱:JS86531176@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4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及会议号将另行通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2023年5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