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7-05 15: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3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项目
(2023QL-JC1标段、2023QL-JC2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23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项目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2023年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公路桥梁健康监测项目共设2个标段,即2023QL-JC1标段、2023QL-JC2标段。
2023QL-JC1标段对应桥梁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区县 |
建设内容 |
1 |
S242善后河大桥 |
海州区 |
增设健康监测系统、动态称重系统 |
2 |
G228新沂河特大桥 |
灌云县 |
增设健康监测系统 |
3 |
S345惠泽桥右幅 |
灌南县 |
增设健康监测系统 |
4 |
S236东方红桥 |
灌云县 |
升级改造 |
5 |
G204灌河大桥 |
灌南县 |
升级改造 |
6 |
S326盐河大桥 |
灌南县 |
根据需求增设轻量化监测系统 |
7 |
S242东门河大桥 |
灌云县 |
根据需求增设轻量化监测系统 |
8 |
S324南环大桥 |
灌云县 |
根据需求增设轻量化监测系统 |
2023QL-JC2标段对应桥梁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区县 |
建设内容 |
1 |
G204新沭河特大桥 |
赣榆区 |
增设健康监测系统 |
2 |
G204鲁兰河大桥 |
海州区 |
增设健康监测系统 |
3 |
S245跨204国道桥 |
赣榆区 |
增设健康监测系统 |
4 |
G228临洪河特大桥 |
海州区 |
升级改造 |
5 |
G310临洪河特大桥 |
海州区 |
升级改造 |
6 |
S267民主桥 |
东海县 |
根据需求增设轻量化监测系统 |
7 |
S267关墩大桥 |
东海县 |
根据需求增设轻量化监测系统 |
8 |
G233北干渠桥 |
赣榆区 |
根据需求增设轻量化监测系统 |
9 |
G310陇海铁路立交桥 |
海州区 |
根据需求增设轻量化监测系统 |
10 |
G204绣针河桥 |
赣榆区 |
根据需求增设轻量化监测系统 |
2.2二个标段主要工作内容
2.2.1以上桥梁增设健康监测系统、健康监测系统改造升级和轻量化健康监测系统的深化设计、设备采购、供货、安装、系统对接、调试、质保、培训、系统使用手册等文件编制、系统软件培训、5 年运维等服务。
2.2.2系统建设期、缺陷责任期
增设系统、系统改造升级及调试培训4个月,缺陷责任期2 年,其中:执法用动态称重监测系统通过发包人及执法部门验收,确保执法用动态称重监测系统达到移交执法部门要求后,进入缺陷责任期,在此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对工程缺陷责任及时维修并支付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设备的维护期应遵从国家的有关规定,缺陷责任期内运营维护费用不单独计列。
2.2.3 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期
缺陷责任期结束后,进入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期,承包人仍须按工程缺陷责任期约定的响应时间等服务方式为整个工程提供 3 年的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运营维护及技术服务相关费用中。
2.2.4 硬件质保期
本项目所有硬件质保期为 5 年,此期间,硬件更换维护由中标单位自费完成,且必须保证新建硬件系统能正常接入原桥梁监测系统,并正常运营。质保时间自验收合格之日开始(硬件系统包括本项目所有设备、传感器、线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公路工程桥隧专项检测资质。
(3)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桥梁工程健康监测(或安全运营监测)系统建设或运维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及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桥梁工程健康监测(或安全运营监测)系统建设或运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1.5 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桥梁专业)资格证书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桥梁及隧道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8 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个公路桥梁工程健康监测(或安全运营监测)系统建设或运维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及违法分包。
3.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各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023QL-JC1标段、2023QL-JC2标段两个标段的投标,但是最多可以中标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推荐排名均为第一,则优先推荐其为2023QL-JC1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另一标段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已经有一个标段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在另一标段综合得分排名不是第一的,可以被推荐为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场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邮政编码:222002
联 系 人:边工
电 话:0518-85512826
传 真:0518-85513797(自动)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孙文工、伏泽宇
电 话:025-87715121
传 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发送给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7.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