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7-11 17: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化工物流软基处理勘察设计项目
(QT-KCSJ1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化工物流软基处理勘察设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化工物流软基处理勘察设计项目(QT-KCSJ1标段)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连云区旗台作业区液体散货区,地块前方是规划液体散货码头,地块后方是规划公共铁路线及大宗散货中心。距离连云港集装箱堆场以及码头 3 公里,距离后方上合组织物流园 8 公里,距连云港市中心 33 公里。通过东疏港高速 S73 可连通连霍高速通条件十分便利。
本项目为化工物流项目用地,须保证在核电站 5 公里安全范围之外,此外本项目在规划旗台 5#液体散货码头泊位后方,该项目用地符合相应规划要求。本项目用地面积为 8.7 万平方米,规划布置集装箱堆场、仓库、办公楼、道路等建构筑物。本工程软基处理面积为 20.97 万平方米(约 315 亩,考虑外扩 50米,即周边额外处理约185 亩,并与西侧2-1区铁路路基先期处理范围相衔接)。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2.4亿元人民币。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化工物流软基处理范围内所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上述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化工物流软基处理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初步设计还需编制安全设计专篇等(若需要)。
(2) 施工图设计工作(但不限于此):上述连云港港连云港区旗台作业区化工物流软基处理的施工图设计等;
(3)勘察(测)工作包括:初勘、初测、详勘、定测;
(4)后续服务包括: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5)要求投标人自中标之日起,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批文手续、项目开工备案手续以及政府行业部门所需其他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供业主组织设计文件内部审查会。内部审查结束后3天内完成修改,达到报主管部门审批条件(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
(2)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文件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1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供业主组织设计文件内部审查会。内部审查结束后3天内完成修改,达到报主管部门审批条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5天内取得施工图设计批复(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
(3)测量与勘探资料提交时间: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4)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有水运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B、具有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C、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双方应具备上述相应的设计、勘察和测量资质。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3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个已完地基处理工程设计业绩(设计项目业绩中包含地基处理工程也予以认可)。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
3.3 人员配备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3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地基处理工程设计项目(设计项目业绩中包含地基处理工程也予以认可)的项目负责人(正职)。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3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成员均须按规定在本公告下报名,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信誉等级低的为准);(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7 投标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8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9 注: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18号
联 系 人:卢安全
电 话:18000180781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伏泽宇
电 话:025-87715121
电子邮箱:JS86531176@126.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4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会议主题及会议号(另行通知),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8.5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
2023年7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