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8-07 17: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海州区 X355 宁锦线(新鑫大桥~瀛洲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州区 X355 宁锦线(新鑫大桥~瀛洲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已由 / 以 / 批 准 建 设 , 施 工 图 设 计 已 由 / 以 / 批 准 , 项目业 主 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海州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海州区 X355 宁锦线(新鑫大桥~瀛洲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交安设施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2.2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设 1 个标段,即 HZNJX-SG 标段,合同范围包括:海州区 X355 宁锦线(新鑫大桥~瀛洲路)生命安全防护工程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计划工期:2 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 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 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0 万元人民币的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项目(公路工程施工项目中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内容也予以认可),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 年1 月1 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4) 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 (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别;
B、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5)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6) 其他人员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 25 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 1 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2.5 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 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 。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188-1 号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 :苗工
招标代理:中晟全过程工程咨询设计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朐凤路 116 号润连智造中心 1 栋 2 层 210 室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15261312951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30 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的解密。
(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开标结束后,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系统里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时间。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可能因评标流程而推迟,但不会早于系统公布的时间。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 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7 本次项目不同投标人不得存在从同一 MAC 地址上传投标文件的情形。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