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8-10 16:2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36省道东海段苏鲁省界收费站设计项目(S236SL-SFZ-SJ标段)
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36省道东海段苏鲁省界收费站设计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236省道东海段苏鲁省界收费站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236省道是连云港市骨干通道网中的一条重要线路,由山东郑城进入我市境内,连接了东海、灌云和灌南,止于淮安市,路线全长约123公里,是我市境内对郯城方向和淮安方向的重要出口之一。收费站区控制面积约9.308亩,收费广场控制面积约21.3亩。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即S236SL-SFZ-SJ标段,招标范围为:
236省道东海段苏鲁省界收费站范围内的收费广场设施、收费大棚、收费广场交通土建、收费房建、站点办公场所土建及房屋、景观绿化等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有关的专题研究和后续服务等工作(不包括整个236省道东海段苏鲁省界收费站工程的勘察、测量工作)。具体如下:
(1)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包括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编制报告需进行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相关专题研究(包括但不限于水文分析、稳评、节能评估、水土保持、航评、洪评、安评、文物调查和勘探等所有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批所需专题研究工作),同时协助招标人组织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并配合取得相关批复等工作。
(2)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总图规划(提供不少于三份以上比选方案)、建筑方案(提交3套比选方案)、交通组织方案、停车场、广场照明、景观绿化等的设计。
(3)施工图设计:包括根据确定的设计方案以及勘察、测量资料,开展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热能动力、弱电、电气网管、装饰装修等相关专业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等。
(4)有关的专题研究和后续服务包括:相关专题研究工作(若有);与总体设计单位的配合、协调;编制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工程说明等;协助本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和监理等的招标工作;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工作;竣工验收配合工作;以及与本工程设计有关的其它事宜等。
2.3 工作周期初步安排
(1)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编制完成项目建议书、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专题研究并完成报批工作。
(2)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2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初步设计概算等相关资料;
(3)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1个月内(具体时间应根据招标人确定的项目分阶段实施进度要求及时提交)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等全部资料文件;
(4)相关专题研究(若有)提交时间:根据发包人需要及时提供,应满足各阶段设计进度的要求;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根据发包人需要及工程建设情况应及时提供配合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业绩、能力和信誉条件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合计)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投标人具有公路设计资质的,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则为联合体中牵头方单位)独立完成过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收费站或公路服务区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否则不予认可)。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应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高速公路或一级公路设计项目(设计内容包含收费站或公路服务区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否则不予认可)的项目负责人。
(4)信誉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成员均满足):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若投标人不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④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⑥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5.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标段,平台费2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8. 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注: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预约(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预约截止前,联合体牵头人可以修改联合体成员单位),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自行至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文件下载”查阅。编制投标文件时,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将通过系统生成的《投标报表》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8月10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8月17日23时59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31日9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东海县晶都大道28号东海县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腾讯会议)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584 513 8635)。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海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东海县牛山街道牛山北路198号
邮政编码:222300
联 系 人:王守广
电 话:0518-87212264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徐明、陈婷
电 话:17751769802
E-mail:jswjgczx@126.com
2023年8月10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