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路带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路带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 已由/ 以 /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 为连云港新路带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招标人为连云港新路带物流有限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赣榆临港综合物流园区,因生产需要,需建设
一座污水处理站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2.2 招标范围:
新路带污水处理站新建工程主要内容有,需建设一座污水处理
站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电气、设备、给
排水、建筑、结构、暖通、设备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
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
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
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2.3.1 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
标人通知为准。
2.3.2 重要节点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 7 日内完成施工准备,
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2.3.3 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
可以顺延。
2.3.4 各个施工区施工顺序根据现场情况由业主确定,承包单
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工
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
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4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单项
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 万元的港口配套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
工验收合格;
注:(1)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该时
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
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5
期,下同;
(2)港口配套工程指的是:港口陆域构筑物或建筑物,下
同。
3.2 项目经理资格:
3.2.1 具备有效的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质等级(专业为建筑
工程或港口与航道工程)并注册在投标人;
3.2.2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
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
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书》(B 证)或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
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处于有效期
内;
3.3 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
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 C 级及以上级
别;
3.3.2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
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
3.3.3 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
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3.3.4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
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
名单);
3.4 其他要求
3.4.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
包。
3.4.2 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
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
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
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或省级及以
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且处于有效期
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 1 名专职安全员)。
3.4.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
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
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
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
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详见平台。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
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
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
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
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
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
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
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新路带物流有限公司
地 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西路 18 号港口大厦
电 话:18861303897
联 系 人:袁唐中
7邮 编:222042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 255 号鑫源大厦
邮 编:222042
电 话:0518-82388301
传 真:0518-82383401
联系人:张璐瑾
E-mail:528728989@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
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
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
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
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
苏交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
日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
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
编制。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
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
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
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
建〔2015〕25 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
期为 5 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
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
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
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
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
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
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
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
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
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
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
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
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
作为替代、补充。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
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 QQ 号为:528728989。已添加
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 QQ 与招标代理主动声
明。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
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
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
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
密。
预约开始时间:2023 年 09 月 01 日 09 时 30 分
预约截止时间:2023 年 09 月 08 日 09 时 30 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 年 09 月 22 日 09 时 30 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
凌洲东路 9 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 C 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
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 3 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
布招标公告。
2023 年 09 月 0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