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09-25 15: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商业油气储运基地项目陆域形成围堤工程
勘察设计项目(WD-KCSJ1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商业油气储运基地项目陆域形成围堤工程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方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商业油气储运基地项目陆域形成围堤工程勘察设计项目(WD-KCSJ1标段)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徐圩港区六港池东侧陆域、连云港30万吨航道二期工程徐圩疏浚土处置4区内,项目区泥面高程-3.5~-7.0m(连云港零点)。建设内容为新建约2公里围堤及必要的吹填区子堰,与已建东防波堤、四区围堤形成封闭围区,围区面积约181万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商业油气储运基地项目陆域形成围堤工程范围内所有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勘察(测)工作包括: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商业油气储运基地项目陆域形成围堤工程的初勘、初测、详勘、定测等(具体详见任务书);
(2)初步设计工作包括: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商业油气储运基地项目陆域形成围堤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具体见任务书);
(3)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盛虹炼化一体化配套商业油气储运基地项目陆域形成围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具体见任务书);
(4)后续服务工作包括: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深化、设计修改、设计变更、交竣工验收等。
(5)要求投标人自中标之日起,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批文手续、项目开工备案手续以及政府行业部门所需其他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测量与勘察资料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交地质勘察和测量中间成果,且能满足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提交正式报告;
(2)初步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2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
(3)施工图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
(4)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甲级设计资质。
B、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和工程勘察类(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双方应分别具备上述工作内容相应的设计和勘察资质。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长度不少于1.5km的沿海防波堤(或沿海围堤或沿海护岸,不含围埝和围堰)工程设计业绩。
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②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③项目工作内容包含沿海防波堤(或围堤或护岸,不含围埝和围堰)工程设计也予以认可,下同。
3.3 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港航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2015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至少1个已完成的长度不少于1.5km的沿海防波堤(或沿海围堤或沿海护岸,不含围埝和围堰)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5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②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③项目工作内容包含沿海防波堤(或沿海围堤或沿海护岸,不含围埝和围堰)工程设计也予以认可,下同。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3.7 投标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表 1~表 15”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表 1~表 15”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方洋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徐圩大道66号540室
联 系 人:李兴龙
电 话:0518-82256126
招标代理:江苏方洋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429室
邮 编:222065
联 系 人:王馨悦
电 话:0518-82256052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4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
2023年9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