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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榆区 2023 年国省县道安全隐患整治项目(204 国道平面交叉口提升工程)(GYQAQYH-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赣榆区 2023 年国省县道安全隐患整治项目(204 国道平面交叉口提升工程)已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04 国道赣榆段起于苏鲁交界处、绣针河大桥北桥头(K385+366),经柘汪镇、海头镇、青口镇、墩尚镇,止于新沭河特大桥南桥头(K439+647),全长约 54.281km,其中与 228 国道在 K393+557-K404+262 段重复 10.705 公里,一级公路标准,一般路基宽 26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
现状204 国道与青岛大道等十一处平面交叉口直行、左转交通需求均较大,虽然 204 国道与青岛大道等八处交叉口已设置左转车道,但左转车道渐变段与直线段长度未达到规范要求,直行与左转车辆互相阻碍,未能起到相应的作用,且部分交叉口车道宽度未达到规范要求的最小宽度;204 国道与海厉线、盐殷线、青墩线三处交叉口未设置左转车道,直行左转车辆混行,导致道路通行能力下降,且存在安全隐患,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也影响赣榆区对外开放形象。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招标范围及计划工期
本次招标项目赣榆区 2023 年国省县道安全隐患整治项目(204 国道平面交叉口提升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GYQAQYH-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标段对应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
(1)6个月(具体以业主指令为准)。
(2)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具有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若投标人不具有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应与具有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1.2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国省道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 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02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国省道干线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以投标报表中为准)。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C、其他人员
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是指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1.4财务状况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联合体成员具有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个;
③联合体各方的资质条件以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职责分工为评审依据;联合体成员的信用档案均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且联合体的信用等级按联合体成员中信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已上传至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系统,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⑥联合体各方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预约,提交网上报表,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⑦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路
北与海城路西路交汇处
邮政编码:222100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518-86293806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孙文工、伏泽宇
电 话:025-87715121
传 真:025-87715110
mail:JS86531176@126.com
传 真:025-87715110
E-mail:JS86531176@126.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7.5若以联合体投标,应以联合体牵头人预约(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单独预约,只能在系统中接受联合体牵头人的邀请,并确认接受邀请),具体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预约不成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7.6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