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1-01 2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4国道灌南县三口超限检测站项目施工项目(G204GNX-JCZ-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4国道灌南县三口超限检测站项目已由灌南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以灌行审经[2023]107号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灌南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204国道灌南县三口超限检测站项目施工项目(G204GNX-JCZ-SG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灌南县三口镇G204与S345交叉口东南侧,为了规范运输车辆的停放和信息管理,提供更加安全的交通运输保障。需建设1栋3层治超检查站,建筑面积约1700.00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治超罩棚、超限车卸驳仓库、一侧204国道入站辅道、站内道路、供电、给排水、环保、安全、消防、绿化、停车等公用辅助设施。
(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设1个标段,即G204GNX-JCZ-SG标段,招标范围:204国道与345省道东南侧拟建灌南县三口综合服务区,拟建项目占地约为3.98公顷。服务区前期建设治超检测站,治超站配套216平方米卸驳载区,配套检测站综合楼建筑面积约1741.44平方米及建设停车场,具体工作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3)工期要求
(1)总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重要节点工期: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施工准备,具备进场施工条件。
(3)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4)各个施工区施工顺序根据现场情况由业主确定,承包单位须服从业主统一调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条件:无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c、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项目经理:
a、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b、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
c、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项目总工:
a、 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b、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
(2)业绩条件:无
3.3其他要求:
3.3.1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企业条件中的资质条件)。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预约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1月01日,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8日23时59分。投标人完成预约后,按照系统要求及时获取招标文件。
(7)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文件补遗书或澄清文件(若有),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9092/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本项目采用双信封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4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泰州北路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7.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南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点:灌南县新安镇迎宾大道北侧(富强国际大厦)
电 话:0518-80521229
联 系 人:周 工
邮 编:222500
招标代理: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09室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王工、何工
电 话:0518-81061799
E-mail:33846476@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