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1-02 17: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33 国道灌云北环段(204 国道至 236 省道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
(G233HJBH-SG标段)
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233 国道灌云北环段(204 国道至 236 省道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233 国道灌云北环段(204 国道至 236 省道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G233HJBH-SG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33 国道灌云(G204-S236)段建设工程路线起于灌云县城以北新204国道,向西跨越老204 国道、盐河,宁连高速后向西终于待建236省道,路线全长7.886km。线路全程按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40.5m。
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盐河(通榆河)大桥桥面径流收集和处理以及盐河大桥北侧声屏障及标牌安装工程(注:双层隔声窗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2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233 国道灌云北环段(204 国道至 236 省道段)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施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即G233HJBH-SG标段;招标范围为:上述对应施工图设计图纸范围内盐河(通榆河)大桥桥面径流收集和处理以及盐河大桥北侧声屏障及标牌安装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工期
工期:45日历天(自发包人下达开工通知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独立完成过声屏障或桥面径流收集处理工程施工项目(工程施工项目内容中含声屏障或桥面径流收集处理施工内容的也予以认可,下同)。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C、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人员要求
A、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声屏障或桥面径流收集处理工程施工项目项目经理(工程施工项目内容中含声屏障或桥面径流收集处理施工内容的也予以认可,下同)。
注: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B、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C、其他人员要求
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3.1.5财务状况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招 标 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邮政编码:222200
联 系 人:陈科长
电 话:0518-88810312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孙文工、伏泽宇
电 话:025-87715121
传 真:025-87715110
mail:JS86531176@126.com
7、其他
7.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7.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7.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7.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3日10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分中心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7.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