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1-13 15: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5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5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新蓝湾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连云港港赣榆港区15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适应赣榆港区后方货物运输合理船型的通航作业等级要求、保障未来到港的15万吨级船型安全进入港区装卸作业,需进行港区15万吨级航道工程的建设。本工程作为15万吨级航道一期工程,建设标准为15万吨级散货船和15万吨级油船单向乘潮通航,同时满足21.7万m3LNG船单向全潮通航。
本工程拟在现有10万吨级航道基础上浚深拓宽延长,设计航道通航宽度满足15万吨级散货船和15万吨级油船单向乘潮通航及21.7万m3LNG船单向全潮通航,设计底高程-17.4m(当地理论最低潮面起算,下同),疏浚边坡1:4,航道总长约36.8km。本工程疏浚土方拟外抛至赣榆港区规划倾倒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GYHDYQ-GK标段,招标范围为: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协助报批、后续服务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项目报告所需的所有调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勘察以及协助发包人进行项目审批需要编制的其他相关文件。
后续服务包括全过程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各项报批工作、配合勘察咨询工作,以及与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有关的其他事宜等。
2.3 咨询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60日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并协助发包人做好送审及报批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类(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以来独立完成过一项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不含维护性疏浚)的可行性研究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8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
3.3 人员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港口与航道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含副高级);2018年1月1日以来(以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担任过一项10万吨级及以上航道工程(不含维护性疏浚)可行性研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使用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0元。
4.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蓝湾码头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518-80631639
招标代理:江苏富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50号康缘智汇港19楼1905室
联 系 人:马工、伏工
电 话:025-87715121、87715120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6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