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1-24 17: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灌云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度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灌云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度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发包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公路中心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灌云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度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共涉及5条国省干线,总里程约145.361公里。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包含基价类项目和单价类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基价类项目:日常巡查检查、公路服务设施巡查管理(包括工区及停车区)、养护标志服、养护作业安全设施;路面清扫保洁、清除路面泥块、堆积物;排除路面积水、积雪、积砂、铺防滑料等;路肩、边坡、培土、边沟、排水沟的清理维护和保洁;拦水带(路缘石)的刷白、修理;波形护栏、里程碑、轮廓标、道口桩、百米桩的清理保洁、维护;交安设施扶正;绿化维护管养;泵房机电维护;桥梁日常维护,包括特大桥、长大桥及大中小桥梁防撞护栏、桥栏杆、伸缩缝、泄水孔的清理;桥梁环保设施维护;桥梁专项养护,包括通过经常性检查(日常巡查)及时发现桥梁病害及附属设施的损坏,进行维修保养;常规经常性检查,确定桥梁结构功能是否正常,及时发现桥梁重大病害,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上报,提出是否需要限载或限速等意见以及维修方案;建立日常管理机制,应急预案等,配合招标人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对每座桥建立档案资料(桥梁主要技术资料、施工竣工资料、养护技术文件以及巡检纪录等),详细纪录每座桥梁的运行状况,然后经过评估和鉴定,确定对桥梁进行小修日常保养及维修等。
(2)单价类项目:包括路面修补(路基、路面、路缘石、硬路肩、人行道、花坛等);盖板、边沟、泄水管、雨水井篦等排水设施维修更换;桥梁栏杆的维修、桥面的维修、桥头跳车的处治,伸缩缝的维修,锥护坡等附属设施及结构补强,桥梁防撞护栏、防撞墙的油漆;大面积乔木、灌木、草皮等的绿化移除、补植;安全设施(波形护栏、防眩板、百米桩、里程碑、警示桩、轮廓标、标志标线等附属设施)的更换;路况专项提升、绿化专项提升、灾害防治与抢修、泵房维护(包括排水、排水设施的更换、涉及排水而造成的路面修复、泵房机械设备除锈油漆、电器线路维修、房屋设施维护等)、安行系统建设、路面技术状况评定、路容路貌专项整治(包括按照市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六项提升”、高土清理、养护现代化示范路创建等要求进行专项提升的项目)等。
基价类项目采取总量包干、总价承包、缺陷扣减、定期考核的方式;单价类项目采取单价承包方式。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市灌云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2024年度日常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施工项目,拟划分为一个标段,即GY2024-XXBYSG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基价类项目和单价类项目。
2.3 工期
计划工期:12个月(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2.4 服务要求: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及应急处置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和坚持“科学养护,规范管理,提高质量,应急保畅”的工作方针,投标人中标后应按照“分工专业化、养护精细化、作业规范化、效果精致化”的养护要求组建路面、路基、桥隧涵构造物、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专业养护队,在接养区域行政区划范围内设置固定的养护作业区(不少于1个,面积不小于8亩),且至少配备满足项目需要的巡查车、清扫车(装GPS定位系统)、高压清洗车、沥青路面维修机械及其他常用养护、应急设备。路面养护应贯彻全寿命周期养护理念,以预防性养护为主,必须采取经常性、预防性的维修措施。遭遇恶劣天气等其他应急情况时,具备突发应急处置和应急抢险工作的能力,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建立应急抢险队伍,做好防汛抢险、抢通保通等工作。合同签订前以及合同履约过程中,发包人将按照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及地方相关规定对中标人的履约条件进行检查和审核,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发包人有权拒签或终止合同。具体养护要求详见《连云港市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或联合体合计)应同时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
① 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② 公路养护作业(桥梁)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 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应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3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国省干线公路小修保养项目,且已验收合格,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1)联合体所有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 3 个;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养护作业(路基路面)甲级资质;
(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牵头人,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 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5)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18.2.208.148:8082/JYSY/login?service=
http://218.2.208.143:30001/shiro-cas)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灌云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灌云县伊山镇胜利西路696号
邮政编码:222200
联 系 人:谭科长
电 话:0518-88812719
招标代理:江苏武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江宁区胜利路89号紫金研创中心3号楼802室
邮政编码:210024
联 系 人:徐明、陈婷
电 话:025-52161262-8001
E-mail:jswjgczx@126.com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年11月24日23时59分,预约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日23时59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交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15日10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灌云分中心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直播查看第一信 封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584 513 8635)。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