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2-15 14: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纵一作业区码头二期工程 已由连云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连区开审备【2021】15 号 批 准 建 设 , 项 目 业 主为 江苏海州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 为 100% ,招标人为 江苏海州港务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 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连云区板桥工业园区烧香支河东岸,距烧香支河与疏港航道(烧香河)交汇口约 720m 处,位于已建一期码头北侧。建设内容:建设 5 个 300 吨级杂货泊位(包括 2个重件泊位和 3 个杂货泊位),水工结构均按靠泊 500 吨级散货船设计和建设,本工程综合设计通过能力为 111 万 T/年,可满足 2030 年预估吞吐量 100 万 T 的需求;码头二期工程使用岸线长度 206.5m,建设护岸 448.6m,配套陆域约 3.92 万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上述码头泊位、护岸、道堆、生产及辅助建筑物、水电安装、消防等施工内容。
(2)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内河港连云港区纵一作业区码头二期 10kV 配电工程共设一个标段,即ZYZYQMT-PD 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港区供配电、变电所设备等以及完成上述工程所必须的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运输、调试(含试验、检测)以及技术服务、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等,并协助招标人与当地供电部门协调设计图纸审查备案及入网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1(3)工期要求:100 日历天。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2024 年 01 月 05 日,计划完工日期:2023 年 04 月 14 日;试运行期/天;缺陷责任期 2 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
b.企业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承装(修、试)类五级或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业绩要求:自 2018 年 12 月 01 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 10kV 及以上供配电施工或输变配电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 4 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自 2018 年 12 月01 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
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 10kV 及以上供配电施工或输变配电工程施工,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方法:按照苏交建便函〔2020〕82 号规定,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 4 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 4 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
(6)其他要求:a、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应不少于 1 人,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证)。
b.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c.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如有)、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社保缴费证明(缴费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与投标人名称须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国资委直接管理国家级集团公司不视为母公司,但是其参控股单位只允许三家子公司参加本标段投标,具体以网上预约先后次序为准,确定投标单位。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⑨被责令停业的;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被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5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八条(三)款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6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港务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板桥
联系人:乔工
电话:0518-82251522
招标代理: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 36 号凤凰大厦 20 层
邮编:222000
电 话:0518-81163378,15189012776
mail:424000393@qq.com
联系人:徐琨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
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6)预约开始时间:2023 年 12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 23 时 59 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缴纳平台服务费用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01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可通过腾讯会议查看开标情况,腾讯会议号(5990951265)。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最高投标限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2023 年 1 2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