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03 15:4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技术服务项目(2024YH-JSFW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连云港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于省级专项养护资金,且资金计划已落实。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招标人)对连云港市2024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技术服务项目开展招标工作,受招标人委托,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欢迎满足要求的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服务项目范围:
(1)连云港市养护大中修工程:包括2024年G204赣榆段养护大修工程(K404+600-K415+600上行)、2024年G204灌南段养护大修工程(K524+013-K526+229下行)、2024年S345灌南段养护大修工程(K34+647-K41+050下行)、2024年S236东海段养护中修工程(K21+500-K27+550下行、K22+500-K27+550上行)、2024年G310东海段养护中修工程(K57+000-K59+000下行、K59+000-K61+000上行),建安费约11000万元;2025年养护大中修工程,具体项目以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发为准。
(2)连云港市预防性养护工程:包括2024年G228市区段预防性养护工程(K2935+500-K2940+500全幅)、2024年G204灌云段预防性养护工程(K480+000-K482+000下行、K487+000-K490+000下行、K493+400-K497+500下行、K501+000-K511+000下行),建安费约 1900万元;2025年养护大中修工程,具体项目以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下发为准。
(3)桥梁专项工程:包括2024年桥梁预防性养护工程、桥梁抗震加固和维修加固工程、桥梁健康系统新建和运行维护工程、桥梁小修工程等,建安费约3000万元;2025年桥梁养护项目,具体项目以2025年计划为准。
(4)小修保养维修工程:2024-2025度全市普通国省道日常小修保养维修工程,建安费约7000万元。
(5)一年两次的养护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及日常交办的其它安全检查等;
(6)全市普通国省道工区、停车区和服务区的检查考核;
(7)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增补下发的其他养护专项工程等。
2.2 招标范围:
1、技术服务:对连云港市2024-2025年养护专项工程及日常养护技术服务的序时进度、工程质量、内业资料等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
(1)参与连云港市养护专项工程建设中管理制度、技术指南等指导性手册的编制工作;
(2)组织开展养护专项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巡查、督查及通报编写;巡查过程中形成工作日记,并及时将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向发包人反映,并参与发包人指定的相关管理工作;
(3)根据年度养护专项工程建设目标,做好月、季度建设任务分解下达及考核工作,负责月、季度工程质量、进度报表分析汇总,督促内业资料整理清单;
(4)在连云港市养护专项工程实施过程中,按照业主指令对存疑项目进行质量抽查检测,并对复核后的质量检测数据结果进行分析;
(5)在日常养护管理工作中,根据季度维修计划,对维修过后的病害进行检查和检测,每半年出一次质量通报,并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单价类病害维修的质量管控;
(6)参与处理相关质量问题分析,提出可行的整改方案,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下发工程质量整改通知,编报月度工程管理分析报告和工程质量检查通报;
(7)负责工程资料的指导、监督、检查及统计归档工作;
(8)参与年度养护专项工程的各项创建活动,包括组织实施方案、方案策划等,并提出相关建议;
(9)配合工程中间质量检查以及交(竣)工验收【含交(竣)工验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配合做好迎接上级部门检查考核工作;
(10)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需要及发包人的要求,进行相关的技术培训以及协助发包人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的技术难题;
(11)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并完成发包人交办的其他技术服务工作。
2、安全咨询管理:连云港市2024-2025年养护专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安全制度、安全考核等安全管理文件的编制;制定各施工环节安全风险评估方案,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编制相应的安全应急预案;
(2)开工前检查项目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组织好安全技术交底;制定并分解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定期组织考核;
(3)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定期向发包人提交现场安全巡查报告,并跟踪落实现场整改情况;
(4)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安全施工方案,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协助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安全施工方案进行评审;指导并配合发包人做好“平安工地”示范工程的创建和申报工作,定期组织专家对“平安工地”创建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5)协助发包人做好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组织全线安全教育培训;
(6)定期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安全应急演练;
(7)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记录,建立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等;
(8)配合做好迎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考核工作;
(9)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并及时提供调查报告;
(10)根据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季节施工的特点及上级有关通知要求,制定安全专项检查方案、活动方案,参与各类专项安全检查;
(11)对安全经费使用计划、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12)参加月度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及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会议;
(13)其他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14)对2024-2025年度发包人签订的安全生产合同进行咨询审核,配合发包人制定不同类别的安全生产合同。
2.3 计划服务期为:以合同约定日期起一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评标及中标的前提条件。本项目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应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1.2 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同时具有下列业绩:
(1)至少独立承担过(不含分包)一项国省干线公路(或高速公路)试验检测项目或技术服务项目;
(2)至少独立承担过(不含分包)一项国省干线公路(或高速公路)安全咨询管理项目或安全技术咨询项目或安全检查服务项目。
3.1.3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涵盖公路和材料专业,或涵盖道路工程专业)或具有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道路工程专业);
(2)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国省干线公路(或高速公路)试验检测项目或技术服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3.1.4 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其他要求
3.2.1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 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未与招标人签订本项目招标范围内项目的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或材料供应合同协议书;与其所投标段对应的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或与其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养护类(养护大中修、桥梁专项)的各质量检测项目与本招标项目不得同时中标,请投标人酌情考虑。
3.2.4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2.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址http://218.2.208.148:8082/JYSY/login?service=http://218.2.208.143:30001/shiro-cas)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18-85512826
招标代理: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楼3楼
邮政编码:222000
联 系 人:于工
电 话:0518-85110823/13775477857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8.3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4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9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发送给各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8.5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9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