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20 21:1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方案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2024CZQYH-ZX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方案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公路养护专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方案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2024-2028年)共设1个标段,即2024CZQYH-ZX标段。
(1)实施阶段工作内容(2024-2028年度)
a、路段检测及数据分析
根据连云港市长周期养护实施阶段每年度的考核节点,进行定期数据采集及路况检测工作。通过定期对长周期路段路况指标进行数据统计及分析,为长周期养护考核工作及制定年度工作方案提供数据支撑。
b、长周期养护工程实施
长周期养护工程实施,应结合定期数据采集及路况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包括交通量和实际路况变化等,并根据养护需求进行动态调整,制定长周期养护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报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备案。
c、阶段考评与计量支付
长周期养护的考评工作,参照招投标约定、长周期养护实施方案及管理办法要求,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及行业管理办法,对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进行评定和考核,并出具考评结果报告,作为业主方计量支付依据。
d、项目验收考评
长周期项目的验收考评应严格按照约定的考核指标对承包项目质量及养护技术状况进行评定和考核,并出具考评结果报告,作为业主方计量支付及验收依据。
(2)总结阶段工作内容
结合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方案特色、工作举措和主要经验等,于每年12月15日前将年度实施情况总结,于2026年12月形成中期总结报告,于项目承包周期结束后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2.3服务周期初步安排
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8年12月,进度安排:
(1)数据采集及路况定期检测:2024年-2028年,根据连云港市长周期养护实施阶段每年度的考核节点进行数据采集及路况检测工作,出具报告;
(2)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2024年-2028年,结合定期数据采集及路况检测数据分析结果,制定长周期养护年度工作计划及工作方案;
(3)过程咨询:2024年-2028年,根据连云港市长周期养护实施阶段每年度的考核节点开展过程管理咨询及检查工作,每次5-6人,驻地2周内完成相关工作(说明:检查为每年2次,2024年仅开展一次);
(4)年度总结:2024年-2028年,每年12月提交《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年度总结报告》;
(5)中期总结:2026年12月,提交《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中期总结报告》;
(6)项目总结:2028年12月,提交《连云港市普通国省道长周期养护试点项目总结报告》。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的方式。通过资格后审是投标人参与详细评审和中标的前提条件。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②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试验检测机构)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③投标人已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备案且备案专业应包含公路。(注: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无法反映投标人已录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其已录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的网页截图,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①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国道(或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
②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国道(或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或者国道(或省道)公路养护咨询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1.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4 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国道(或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成过国道(或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或者国道(或省道)公路养护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过国道(或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担任成过国道(或省道)公路养护大中修工程试验检测项目或者国道(或省道)公路养护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号附件)规定:未记录在省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从业人员,参与公路水运工程投标时不予认定。如“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显示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桥跨长度及类型、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信息,则不予认可。
3.6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7日17:30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其中200元为平台服务费)元/标段,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招标人:连云港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6号
联系人:边工
电话:0518-85512826
电子邮箱:lygglcgjk@163.com
招标代理:江苏省设备成套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清江南路18号鼓楼创新广场D座1007室
邮政编码:210036
联系人:徐蕾、孙宁
电话:025-83300827
电子邮箱:xul@jcec.cn
工作qq:202964172(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 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02964172。已添加 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2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本项目整个开标过程将通过“腾讯会议”视频形式向各投标人进行网络直播:开标前15~30分钟,招标代理将会议号通过QQ发送给各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进入会议室后修改为单位名称,以便区别确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保持在线状态,及时进入视频会议室,并配合招标代理做好相关调试工作,开标过程中,投标人应遵守相关开标纪律,及时响应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的问询,并对其投标文件及开标、唱标等情况进行确认。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