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30 12: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内河港新海港区板浦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海政务办备【2024】85号批准建设 ,施工图设计已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以连交建许字[2024]00022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连云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连云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连云港市海州区板浦镇境内,连云港港疏港航道善后河段左岸,位于老国道204大桥东侧。拟建设7个1000吨级泊位(水工结构按2000吨级设计),包括5个件杂货泊位和2个待泊泊位,泊位总长度为500m,设计年通过能力194万吨,设计吞吐量为180万吨,后方建设道路、堆场、综合楼、仓库、配电房及消防泵房等设施。项目定位为海州区及后方临港物流园的城市建设、产业发展提供水运服务,主要货种为钢铁、钢结构产品、机械设备、预制构件、农产品原料和产品以及其他件杂货。
(2)招标范围
本次连云港内河港新海港区板浦作业区二期码头工程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BPZYQMT-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工程界面划分以防汛墙为界,主要包括疏浚工程、土方工程、水工建筑物(码头水工、护岸)、水利专项(含防洪墙、闸口)、导助航设施、码头泊位至防汛墙部分供电照明、给排水消防、临时道路、门机轨道及其它预埋等的施工以及实施上述工程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保修期的缺陷修复,防汛墙后道路堆场部分不在本次招标范围以内,具体招标内容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3)工期要求
总工期:400日历天。计划2024年10月30日开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2025年12月04日交工(以竣工验收备案为准)。自发包人通知该项目开工之日起计算,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营业执照。
b.企业资质: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自2014年09月01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5000万元及以上码头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 C 级及以上;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4)项目经理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港口与航道工程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中级及以上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09月01日(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备案的交/竣工时间为准)以来,担任过5000万元及以上码头工程施工项目(含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的业绩认定方法:按照苏交建便函〔2020〕82号规定,在项目上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 以上的,可以认定,且一个项目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投标人须填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 4 主要人员经历表的任职开始时间与任职结束时间,如表 4 主要人员经历表填报信息无法证明主要人员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 1/2 以上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5)其他要求:a、拟投入本标段的总工应具有高级及以上水运工程专业工程师职称;
b.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2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规分包。
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⑨被责令停业的;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⑪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⑫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⑬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⑭被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中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建立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中标项目,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否则相关内容将不作为评审依据,视为缺失。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召开现场考察及现场踏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胜港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9楼
联系人:王部长
电话:0518-81163376
招标代理: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20楼
联系人:徐琨
电话:0518-81163378
邮箱:424000393@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的“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09月30日11时00分,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2日23时59分。
8.3 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未缴纳平台服务费的标段预约无效且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4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8日09时00分;
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8.5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6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424000393。已添加QQ 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投标人须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版相关文件下载页面(http://49.77.204.17:15194/OP/downloadhtml.aspx),下载“投标单位操作视频讲解”,自行学习投标相关操作。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0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