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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集装箱泊位区堆场围堤起步工程围堤监测(XW-WDJC2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集装箱泊位区堆场围堤起步工程已由连发改备[2018]5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集装箱泊位区堆场围堤起步工程围堤监测(XW-WDJC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徐圩港区集装箱泊位区需在2025年完成陆域形成,疏浚土吹填需求迫切。连云港港30万吨级航道改扩建项目和徐圩港区集装箱及通用泊位区、液体散货泊位区进港航道扩建工程分别拟向集装箱纳泥区吹填1500万方和1272万方疏浚土,为确保堤身稳定,现需开展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监测。
(2)招标范围:
连云港港徐圩港区集装箱泊位区堆场围堤起步工程围堤监测工作范围包括正堤、东侧堤、西侧堤三个部分及所有相关配套工程的监测工作,主要监测内容包括:沉降监测、地基边桩监测、地基深层水平位移监测、地基分层沉降、地基孔压监测等,具体监测内容及监测频率、监测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3)计划服务期
本项目服务期要求如下:
①服务期:20个月。其中,加载期(围堤及吹填施工)14个月,后续观测6个月。
②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监测准备,具备进场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同时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结构(地基)类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具有已完成的水运工程监测或监测检测项目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 项目负责人
(1)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水运结构与地基)或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地基与基础或结构专业);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2019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水运工程监测或监测检测项目负责人业绩(含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 本次招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已接受本项目施工单位委托,负责为施工单位承担本项目施工监测(检测)的监测(检测)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港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连云区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8861345107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邮编:222042
电话:0518-82382863
联系人:邱鹏贺
E-mail:2554780525@qq.com
二○二四年十一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2554780525。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16时00分;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16时0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1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