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22 13: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防风抑尘网勘察设计项目
(FCW-KCSJ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防风抑尘网项目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勘察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防风抑尘网勘察设计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防风抑尘网布置于南货场南侧和1#堆场南侧及东侧,本工程主要防护区为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的散货堆场,西起东方港务分公司畅源楼,终点为1#堆场六号转运站,本工程建设两条防尘网,南货场防尘网长度1076米,1#堆场防尘网长度1148米,全长为2224米。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防风抑尘网范围内所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勘察工作包括: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防风抑尘网的初勘、详勘等;
(2)初步设计工作包括: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防风抑尘网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等;
(3)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连云港港墟沟作业区东区防风抑尘网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等;
(4)后续服务工作包括:协助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及监理招标;施工配合: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深化、设计修改、设计变更、交竣工验收等。
(5)要求投标人自中标之日起,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批文手续、项目开工备案手续以及政府行业部门所需其他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勘察资料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20天内提交地质勘察中间成果,且能满足设计要求,签订合同后30天提交正式报告;
(2)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5天内提交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
(3)在此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与本次招标项目相应的资质和经验,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人员、设备等技术力量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或联合体),具体要求如下: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含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的法人单位,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运行业设计甲级或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B、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双方应分别具备上述工作内容相应的设计和勘察资质。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4年1月1日以来至少具有1个已完成的水运工程设计项目业绩。
注:
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
②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
3.3 人员配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2014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水运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
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4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
②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2)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誉要求:(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7 投标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8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5.2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5.3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4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8号
联系人:康洪健
电 话:1876139150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06栋6楼
邮政编码:210019
联 系 人:薛晓春
电 话:025-87715121
传 真:025-87715110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4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副联单位仅能选一次且无法变更,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
2024年11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