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25 18: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重点森林分布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提升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重点森林分布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提升工程施工项目已由连云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连发改行服发【2024】24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批准,项目使用单位为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实施单位和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分别位于连云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台山景区林区范围内,新建森林防火道路共计44条,道路总长约67.04公里。其中:连云区:28条,长度39.13公里:开发区:2条,长度1.45公里:云台山景区:14条,长度约26.46公里。本项目的定位为森林防火专用道路,道路等级参照《林区公路设计规范》(LY/T5005-2014)的林区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米,路面宽度 3米,路面结构类型为水泥砼路面。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连云港市重点森林分布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提升工程施工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SLFH-ZGTS-SG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连云港市重点森林分布区森林防火阻隔系统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清单范围内的爆破、路基工程(清表、路基土石方开挖及回填等)、路面工程(级配碎石基层、路面钢筋及混凝土路面等)、交通工程(标志牌、凸面镜、护栏等)、涵洞新建、防护工程(浆砌石挡墙及基础、排水管及沉降缝等)等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3 工期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企业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相关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B、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21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项目经理(含副职),已交工验收合格,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资质资格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交通工程、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等)
(6)其他要求: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2名,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须提供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投标截止月之前3个月的(如当地社保部门对查询最新月份有特别规定的,可按其规定相应调整最新缴费月份,但应同时附相应规定。)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 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
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
3.5 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 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省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其他
7.1 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设定最高投标限价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7.2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4)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搜索”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区下方,点击“相关下载”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400-025-1010。
(6)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11月25日17时30分,预约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日18时00分。
7.3 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本项目相应标段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7.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2月16日9时00分,定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二楼开标厅(具体房间号以开标当日公告牌为准)公开开标,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不需到场。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开标,投标人可通过网络直播查看第一信封开标情况,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7.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预约人数少于3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可以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金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 17 号科技创业城 3 号楼 17 层
联 系 人: 曹工
电 话: 18036672968
招标代理:江苏智茗元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1206室
联 系 人:季工
电 话:0518-85805869/15905136759
E-mail:19844692@qq.com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2024年11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