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16 15: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第一章招标公告
江苏交通水运工程装配化生产基地勘察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苏交通水运工程装配化生产基地已由连云港市发展改革委备案立项,备案号为连发改备〔2024〕55号。招标人为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现决定对本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本次设计招标工作。欢迎具备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和能力的独立法人单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对江苏交通水运工程装配化生产基地勘察设计项目进行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连云港港的快速发展,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积极打造品质工程,推动智能建造,推行绿色发展,减少碳排放,大力推进港口建设装配化。交通工程工业化建造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国家发布了多项政策鼓励装配式建筑发展,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正式提出要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交通运输部于 2016 年下发了《关于公路水运品质工程的指导意见》,提出发展品质工程,于 2020 年下发了《关于推动交通运输领域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指出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数字转型、智能升级;2020 年十三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形成全产业链融合一体的智能建造产业体系。江苏省围绕交通工程工业化建造产业化发展需求,针对设计、制造、施工、管理等层面,联合建设管理单位、设计单位、高校、科研单位等,开展装配式结构的标准化研究。为打造苏北区域交通行业的预制厂标杆示范工程以及满足公路、水运、桥隧的标准构件预制需求,提升徐圩港区预制厂的工厂化生产能力,需开展了江苏交通水运工程装配化生产基地项目工作。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港徐圩港区,对原徐圩预制厂智能化改造。本阶段主要改造原 3#、4#线。生产线改造长度为 339.961m,宽为 74m。建设 1 座长为 197.1m、宽为 74m的生产车间,工程总投资19900万元,建设工期为10个月。智能化改造主要内容包括原 3#、4#线、搅拌楼、厂区改造,并新建 1 座生产车间和实验楼。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江苏交通水运工程装配化生产基地范围内所有工程勘察、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以及后续服务等(包括但不限于此)。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勘察工作包括:江苏交通水运工程装配化生产基地的初勘、详勘等;
(2)初步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面层、工艺设备、供电及照明、通信控制、给排水及消防、临时工程及措施项目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组织实施、初步设计概算、经济效益分析。
初步设计还需根据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消防专篇和安全专篇等,相关专篇需单独成册。
(3)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此):陆域形成及地基处理、道路堆场面层、装卸工艺设备、供电及照明、通信控制、给排水及消防、临时工程及措施项目等,以及设计范围内的项目组织实施、施工图预算。
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4)后续服务包括: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设计技术问题、参加竣工验收等服务;编写工程说明、技术要求、提供工程量清单,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修改、变更等。
(5)要求投标人自中标之日起,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批文手续、项目开工备案手续以及政府行业部门所需其他手续;项目施工过程中做好技术支持服务工作。
2.3 勘察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勘察成果提交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2)初步设计(含专篇)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40天内提交设计成果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期间根据业主要求提交相应阶段性成果);
(3)施工图设计周期:初步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30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主管部门审查;
(4)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1.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企业资质:
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B.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必须由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组成(最多由二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勘察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双方应分别具备上述工作内容相应的设计和勘察资质。
3.2 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的港口工程(必须包含港口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
注:①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 5 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下同。②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③已完成指的是:该设计工作已完成并取得主管部门设计批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主管部门设计批复扫描件);下同。④港口配套设施工程是指:港口建筑物、港口构筑物。
3.3 人员配备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9年1月1日至今担任过一项总投资额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的港口工程(必须包含港口配套设施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注:①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 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 表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时间;②上述设计业绩仅指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不含工程可行性研究或设计审查或设计咨询,下同。③已完成指的是:该设计工作已完成并取得主管部门设计批复(投标文件中需提供主管部门设计批复扫描件);下同。④港口配套设施工程是指:港口建筑物、港口构筑物。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3.4.2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3.4.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3.4.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黑名单)”(若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各联合体成员信誉等级低的为准);
3.5 其他要求: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的分工、权利和义务;
3.6.2联合体牵头人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请投标人预约时务必注意,否则后果自负,并提交相应的投标报表附在投标文件中,其中报名时间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3.6.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6.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指联合体各方)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伟
电 话:13511562258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鑫源大厦
联系人:张璐瑾
电 话:0518-82388301
邮箱:528728989@qq.com
2024年12月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下载招标文件后请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招标代理工作QQ号为:528728989。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5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16时30分;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6时3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7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7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7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