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1-26 11:3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岛渔港锚地疏浚工程施工(LDYGMD-SHGCSG)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岛渔港锚地疏浚工程已由连云港市连云区数据局(连区数备〔2024〕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小型渔船锚泊区2个,中型渔船锚泊区1个,共3个区域,锚泊区面积约40.6万㎡近岸连接区域面积约8.4万㎡,疏浚面积约49万㎡。小型渔船锚泊区按50HP渔船的锚泊标准建设,设计底标高为-3.6m;中型渔船锚泊区按100-200HP 渔船的锚泊标准建设,设计底标高为-4.5m。
2.2 招标范围
本次连岛渔港锚地疏浚工程施工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即LDYGMD-SHGCSG标段,对应招标范围及内容如下:
锚地疏浚:本项目小型渔船锚泊区按50HP渔船的锚泊标准建设,设计底标高为-3.6m(85 高程基准);中型渔船锚泊区按100-200HP渔船的锚泊标准建设,设计底标高为-4.5m(85高程基准)。疏浚面积约 49万㎡,疏浚方量约106.1万㎡,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招标人将随招标文件提供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若无疑异,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投标人若存在疑问请书面提出,招标人将以澄清函形式进行澄清,澄清函将发放所有投标人。
2.3 工期要求
(1)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因业主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工期可以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航道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至少独立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疏浚工程施工项目或承担过水运工程(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疏浚工程)施工项目,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项目经理: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壹级建造师资质等级(港口与航道专业),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3、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担任过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疏浚工程施工项目或担任过水运工程(合同内容中至少包含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的疏浚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且已交工验收合格;
注:项目经理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3 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5其他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专职安全员配置满足规范要求: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且处于有效期内;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须投入不少于1名专职安全员)。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①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②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③为本标段的监理人;④为本标段的代建人;⑤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⑥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⑦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⑧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⑨被责令停业的;⑩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⑪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⑫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⑬涉及正在诉讼并有恶劣影响的重大案件;⑭被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水运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3.6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船舶设备须至少3500m3/h或以上绞吸船1艘。
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主要船舶设备的所有权证书、技术性能指标证书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
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船舶为外租的,需在投标文件中附租用船舶的租赁意向书和该船舶的主要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
若出现母公司投标中拟投入的主要船舶设备等属于子公司所有的情况时,投标人除了按上述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外,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母子公司关系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扫描件的均不予认可,视为缺失。
(子公司的船舶设备可视为母公司自有,母公司的船舶设备不视为子公司自有,子公司之间的船舶设备相互不视为自有;融资租赁方式视为自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下同)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在“电子交易平台”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不收取文件费用,但须缴纳平台服务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海州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连云港片区连云区阳光国际大厦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8036682882
招标代理:江苏国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青圃路8号海州区盛世常宁科创园6号楼2楼
邮编:222000
电话:17372937711
联系人:朱自亮
邮箱:2437696020@qq.com
二○二五年一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5年01月26日18时00分;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08日23时59分;
(2)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7日09时00分;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7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