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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宗商品多式联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地基处理监测检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6-01-20 18:1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宗商品多式联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地基处理监测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宗商品多式联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已由连区开审备〔2025〕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新云鑫码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受招标人委托,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大宗商品多式联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地基处理监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连云港港内河港中云台作业区 22#-35#泊位后方陆域,一期工程用地面积约30.1公顷,主要建设烧香河路南侧 1条斗轮堆取料机基础及两侧堆场,利用作业线两端空余场地布置变电所、生产污水处理站等生产辅助设施。

(2)招标范围:

地基处理监测检测。主要包括地基处理真空预压、堆载预压过程中施工图设计要求的监测及地基处理完成后的设计指标检测。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服务期

服务期为27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收到中标通知书7日内完成监测检测准备,具备进场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应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计量认证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①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结构甲级资质;

②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材料甲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可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由满足上述要求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具备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结构甲级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满足资质要求的其他单位作为联合体成员,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B、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文件的签署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方签订合同,就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C、由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公告中进行网上报名(需在预约截止时间前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并完成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副联),且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某一标段投标的,不得再单独递交该标段投标文件,也不得再与其它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该标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接收的文件也均不予参加评标);

D、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E、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投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以上水运工程监测或检测项目业绩;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合同交/竣工日期,下同;

    3.2 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方单位的人员)

(1)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水运结构与地基)或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试验类别至少涵盖地基与基础或结构专业);

(2)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20万元以上的水运工程监测或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经历。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竣工时间,下同;

   3.3 信誉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有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本省信用评级结果确定。无本省信用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①资质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许可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②无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的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参照注册地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94.5分)确定;综合评价结果为A级的,按照A级(信用分不高于90分)确定;注册地省级综合评价结果为B级及以下的,按照其信用等级确定;

③其他从业单位,其信用等级按照暂定A级确定(信用分为85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49.77.204.17: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网上支付、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 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云鑫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丰路5号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

联系人:杨枢

电话:13675201802

招标代理: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

电话:0518-82382863

联系人:邱鹏贺

E-mail:2554780525@qq.com

                                                     二○二六年一月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8、其他

8.1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三)款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或者政府相关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8.2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从业单位未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信用信息(如资质、业绩,以及主要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从业经历等),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4 本项目采用网上预约,不接受其他形式的预约。具体预约程序及注意事项: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

(2)拟预约单位应进入http://jsggzy.jszwfw.gov.cn/网站首页,依次点击“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交通工程”,经CA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具体预约、投标文件制作、投标等流程详见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3)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4)预约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核实是否已预约成功。预约成功的单位,请自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预约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6666-101。

8.5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远程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招标文件预约开始时间为:2026年 1 月 20 日20时00分;

招标文件预约截止时间为:2026年 1 月 27 日20时00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2 月 10 日9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 2 月 10 日10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6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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