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6-05-26 16:3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赣榆区道路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施工项目
(GYQAQYHZZ-SG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赣榆区道路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施工项目已获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计划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受招标人委托,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赣榆区道路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全省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公通﹝2025﹞253 号)。其中赣榆区一类整治路段涉及道路为 402 省道,二类整治路段涉及道路为 204 国道、233 国道、242 省道、267 省道、青班线、青抗线。主要工做内容为青班线(K14+800-K19+800)、青抗线(K8+000-K13+000)、青抗线(K14+500-K19+450)增设缺少的警告、指示、禁令标志,更换破损标志;漆划缺失、磨损的标线;增设临水、临崖、急弯、陡坡路段的护栏;清理路侧视距;被交乡村道路增设减速带等。具体桩号以图纸为准。
2.2 标段划分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赣榆区道路安全重点隐患路段“5510”整治工程施工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即GYQAQYHZZ-SG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工期
计划工期:3个月(具体以业主要求为准)。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养护作业(交通安全设施)资质。
(2)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以系统备案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至少独立地完成过一项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养护)项目。
(3)信誉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评定结果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确定);
b、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d、根据赣纪发【2024】4号文关于印发《行贿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黑名单”。
(4)拟投入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A、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或《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2021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或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在该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
注: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结束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下同。
B、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要求: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5)其他要求:拟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水运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数量须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至少投入1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参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从业单位参加公路水运建设项目投标,在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了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不再出具信用信息相关证明材料,仅需提交由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汇总的表格;从业单位和主要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录入的,或者政府相关网站公布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中可以提供相关网页截图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则不予认定。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路北与海城路西路交汇处
联 系 人:刘科长
电 话:0518-86293806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邮政编码:222061
联 系 人:贾同彤、孙文工 项目负责人:康衡
电 话:0518-85515121
电子邮箱:807640819@qq.com
监督部门(行政):连云港市赣榆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徐福路北与海城路西路交汇处
电 话:0518-86263200
邮政编码:222006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3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10时0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22日11时0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赣榆区青口镇黄海东路299号,区政府大楼东辅楼)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8.4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5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6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6年5月26日,预约截止时间:2026年6月2日23:59。
8.7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807640819@qq.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贾同彤(联系电话:15251767970)予以确认。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