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4-19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17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胡满安茶叶生态林观光区项目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本招标项目 2017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胡满安茶叶生态林观光区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连云港市财政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连农开[2017]4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朝阳林场 ,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专项资金,现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2017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胡满安茶叶生态林观光区项目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国营南云台林场山东分场二管区;
2.1.2建设规模:主要为新建截洪沟、挡土墙、涵洞、砼道路等工程,详见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137万元;
2.1.4工期要求: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5月14日(具体以业主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2018年8月22日
2.1.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合格 标准
2.2招标范围:2017年度省级丘陵山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胡满安茶叶生态林观光区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现场状况;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资格)。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c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6)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查询,网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并将查询结果放入投标文件中,详见苏建招函(2017)12号及高检会【2015】3号文;
b. 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c. 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d. 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备案,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B类证(有效期内)、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
投标人拟任的项目专职安全员(C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专职安全员的C类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
e. 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f.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g.承包人在本工程承建过程中,投标时核定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项目主要成员必须全部进驻现场并组建项目部上述人员每月不得少于25天,每天不得少于8小时;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必须向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和项目总监请假,请假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天;每超一天罚款1000元;如未请假连续5天不到场,视为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投标时核准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未经建设单位批准,不得变更;如需变更,需经建设单位批准,否则建设单位解除施工合同,同时将实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对承包人进行处罚,并记不良行为。由建设单位委托有工程鉴定资质的单位的对承包方前期投入的工程量进行鉴定评估,对前期承包方已投入的工程量、工程款进行鉴定,前期承包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后期承包方施工,前期承包方已投入的所有工程量、工程款待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进行结算。
h.投标人务必自行勘察现场,项目涉及农户较多,涉及协调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解决。因现场和图纸不符,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内,否则导致工程量增减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 年4月20日至 2018 年4月26日,上午8:30 - 11:30,下午14:30~17: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址:连云港市绿园路壹品国际15楼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授权的委托人携带下列资料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开户许可证;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A类)证书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为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
(7)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
(8)专职安全员的C类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7年9月至2018年2月)。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10)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11)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1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注: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现场核验完退还),同时提供报名全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否则不接受其报名。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开标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连云港市农业资源开发局、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朝阳林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希地环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地 址: 连云港市绿园路壹品国际15楼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赵庆祝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13812344938
电 话:0518-85487666/1531213492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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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4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