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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州区2017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锦屏镇刘顶村道路建设及村内亮化工程

【信息发布时间:2018-09-13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海州区2017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锦屏镇刘顶村道路建设及村内亮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海州区2017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锦屏镇刘顶村道路建设及村内亮化工程,项目业主为海州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州区

2.1.2建设规模:道路工程约1200米,路灯工程86盏,排水工程约1100米;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5日,以监理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2.1.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连云港市海州区2017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锦屏镇刘顶村道路建设及村内亮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3本招标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有关资格审查条件的规定。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资格后审。

1、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必要条件(即招标人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必选的,资格审查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条件):

(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自2016年9月13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17年9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18年6月13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年/月/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7)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c.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互相控股、参股的;

d.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e.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f.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g.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h.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执行。投标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市场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

b.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07】13号、苏清办【2008】13号、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报名时将不予受理;

c.本工程执行连建管(2006)636文:投标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任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进行投标;

d.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苏建建管〔2016〕214号文及相关问题解释的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需要明确项目组成员。

e.非本市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①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苏建建管[2013]572号”;

②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1]110号”文件;

f.挂靠、出借、出让资质的一经查实,将对此不良行为进行曝光,限制其一年投标权并没收其工程投标保证金。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2018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教学楼B307室)出售;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职业资格证、劳动合同及B类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经理2018年度连续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满足以上条件方能准予报名。

注: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被拒绝。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该经办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动。本项目主要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带至报名现场备查,否则不予接收。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9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具体室号以当天大屏公布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1、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投标人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6、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2018年度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

7、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的承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

8、项目负责人无在建的承诺;

9、省外投标建筑施工企业需提供资质《核验书》;

10、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11、投标保证金汇款单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需一次性提供以上所有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原件审核,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中,以上原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将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

7.入围方式的确定:

(1)评标入围条件: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①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②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③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④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符合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现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入围方法

(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投标报价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10%(去尾取整)的最高报价的投标人后(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去除),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6家和平均值以下9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积分法,

8.1商务部分70分

8.1.1投标总价65分

T为最高限价;A为最高限价权重系数,取0.3、0.35、0.4三者选一,由投标人代表现场抽取确认;

M为经算术修正后的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n≤4时,取所有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数n≥5时,取剔除其中1个最高价和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

评标基准价S=T×A+M×(1-A)

M=(a1+a2+…+an)/n

1.投标报价(算数修正后,下同)在评标基准价100%的得65分。

2.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100%~98%(含98%)范围内的,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3.低于98%的,低于98%的部分,每低1个百分点,扣1.0分。

4.投标报价在评标基准价100%~103%(含103%)范围内的,每高1个百分点,扣1.5分。

5.高于103%的,高于103%的部分,每高1个百分点,扣2.0分

中间按内插计算,上述计算结果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

最低得0分。

8.1.2类似业绩4分

投标人近5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额70万元及以上类似道路工程业绩的,有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8.1.3省级守合同重信用1分

投标人近5年内取得省级守合同重信用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

8.2技术部分30分

8.2.1施工组织设计27分

工场布置2分

工场布置和其它临时设施布置方案合理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

土方工程2分

土方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方案不得分;

基础工程2分

施工方案、工艺与技术措施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方案不得分;

砼工程4分

现浇砼工程施工方案方案合理得4分。有缺陷扣0.1~4分,无方案不得分;

亮化工程4分

亮化工程购置安装方案合理得4分。有缺陷扣0.1~4分,无方案不得分;

排水工程2分

排水工程施工方案方案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方案不得分;

施工机具配置2分

施工机具配置合理得2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方案不得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2分

施工进度计划合理、工期保证措施可行得2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方案不得分;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3分

质量、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内容全面得2分,有缺陷扣0.1~2分,无描述不得分;明确质量、安全负责人各得0.5分;

组织机构及主要管理人员配置4分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人事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高级工程师或者市政工程高级工程师,得1分

组织机构完善,施工、质检、材料、资料、造价等管理人员配备齐全并持证上岗,得3分,缺1项扣0.6分(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否则不计分);

8.2.2项目经理书面答辩3分

(1)工程情况熟悉,思路清晰,回答问题准确得2-3分;

(2)工程情况基本熟悉,思路基本清晰,回答问题基本正确得1-2分;

(3)工程情况不太熟悉,回答问题较差得0-1分;

9.本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10.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人民币贰万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州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建设管理处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

联系人:朱主任

电话:13851394898

代理机构:江苏恒泰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学院路8号中共连云港市委党校教学楼B307室

联系人:陆工

电话:18805138426、0518-81583130

2018年9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