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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塔山湖上游青口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4-25 11:51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塔山湖上游青口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监理

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人民政府现委托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塔山湖上游青口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概况:

塔山湖上游青口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位于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境内。

具体项目及主要建设内容概况如下:塔山湖上游青口河清淤、生态湿地、生态修复及配套、生态护岸及污水处理厂等项目,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工程计划于2019年5月22日开工,2019年7月31日完工,总工期70日历天。

二、招标内容

塔山湖上游青口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作为一个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格;

2、近3年内(2016年1月1日以来,下同)具有从事过同等类型或类似工程的监理工作经历;

3、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设部水利水电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4、监理部成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2018年10月以来连续不少于6个月参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未缴纳社保的事业性质投标单位人员,须出具工作关系证明材料或由其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后同);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2019年4月25日至2019年4月30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携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以上均须交验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到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九楼917室)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5月17日09时00分,地点为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开标会。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勘察现场,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行勘察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区黑林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

邮    编: 222000

联 系 人: 李际良  金友波

电    话:0518-81066665

传      真: 0518-8106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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