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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关于朝阳街道韩李河治理工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4-25 11:47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朝阳街道韩李河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朝阳街道韩李河治理工程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连云港朝阳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招标人自筹,已落实。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和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朝阳街道韩李河治理工程位于连云港市开发区朝阳街道境内。

招标范围:韩李河清淤、新建护坡及挡土墙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及施工图。

质量:合格标准。

施工工期:工程计划于2019年5月25日开工,2019年7月31日完工,总工期66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B、C三类);

3.4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同时提供2018年10月至今连续6月及以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5投标人信用等级不低于江苏省水利厅最新评定的C级(信用等级相关规定见:江苏水利网http://221.226.253.14:84/home/CreditRatingEdit.aspx,投标人须将信用等级查询界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人查询不到相应信用等级,须至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中心办理信用信息入库。)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3.7.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7.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4月3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4.2地点: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

4.3报名时携带资料:携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养老保险证明(提供人社部门出具的缴费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核,同时提交一份复印件留存。

4.4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工程招标人定于2019年5月16日上午09:00分,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2楼)公开开标。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4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开标会,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朝阳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8-85760291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市正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朝阳东路21-2号东盛名都广场B座917室

联   系   人:金友波

电        话:0518-8106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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