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交易信息 > 水利工程 > 招标公告

关于灌云县伊云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质量检测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9-06-13 10:49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招标公告

灌云县伊云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伊云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灌发改投资【2018】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灌云东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

2.2 工程规模:为保障灌云县饮用水安全,结合灌云县城市发展规划,建设灌云县伊云湖应急备用水源工程,规划期(2030年)为能够保证向灌云城区45万规划人口应急供水,供水时间不小于7天。当叮当河主水源遭遇水质超标、上游供水骤减或突发水污染事件时,能够迅速切断被污染的水源,在一定的供水期内保证应急供水,为采取其他应对措施赢得时间。项目的建设内容包括伊云湖湖区工程、引水泵站工程、输水泵站和退水闸工程、管线工程、水质与水生态修复工程等。其中湖区土方工程已建设完成。工程总投资约2.3亿元;

2.3 招标范围:引水泵站工程、输水泵站和退水闸工程、管线工程、水质与水生态修复工程等。

2.4 最高限价:40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 服务期:24个月(自试验检测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所有工程竣工证书签发之日止,并满足工程实际进展需要)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其他:质量标准:所有检测行为、结果均应符合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项目法人委托检测规范》 (DB32T 2707-2014)的相关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的时间报送招标人。具体检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业主要求增加或减少检测内容、检测项目与检测数量,但不因此而增加或减少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含)以上计量行政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同时具有不低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工程乙级、岩土工程乙级、量测乙级、金属结构乙级和机械电气乙级资质;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工程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1)项目负责人须实际在岗履职,且中标后能够按时、正常办理工程建设手续。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原件,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份);

3.8 其它要求:

3.8.1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8.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在岗履职、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不良行为界定: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8.3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终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19年6月13日8时30分至2019年6月20日17时30分;

5.2获取方式:各投标单位报名时,授权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凭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下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8年12月至2019年5月)】,原件备查。

5.3招标文件每份500元,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以上规定时间至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栋510室)楼现场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 年  7  月 4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 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C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东胜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西安瑞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88号6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尚东现代城A栋510室

邮    编:222200          邮    编:210000                              

联 系 人:徐云兵          联 系 人: 罗工                                 

电    话:15061306136         电    话:0518-81580528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2019 年  6 月  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