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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云县南岗镇潘洼村土地开发项目二K23GJ097

【信息发布时间:2024-05-08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南岗镇潘洼村土地开发项目二K23GJ097中标候选人公示

    根据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该工程招标文件的规定,灌云县南岗镇潘洼村土地开发项目二K23GJ097的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结果已经确定,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江苏群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鲁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利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费率) 1439461.18 1425202.29 1433588.17
项目负责人姓名 徐延研 江怀兵 汪明团
项目负责人业绩、奖项(包含项目名称、获奖具体情况)
投标单位业绩、奖项(包含项目名称、获奖具体情况)

 二、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和判定依据
序号 无效投标文件投标人名称 判定依据
1 江苏交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格评审缺C证安全员

 三、投标报价修正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修正报价(元) 修正原因及依据


 四、所有投标人得分汇总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元) 得分情况 得分总计
技术标 报价得分 综合分 其他得分
1 江苏利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33588.17 12.99 83.95 0.0 0.0 96.94
2 江苏群起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1439461.18 13.65 83.99 0.0 0.0 97.64
3 江苏塔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32107.29 11.42 83.94 0.0 0.0 95.36
4 江苏鲁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25202.29 13.25 83.89 0.0 0.0 97.14
5 江苏力翰建设有限公司 1424711.47 12.91 83.89 0.0 0.0 96.8

 五、拟确定中标人:江苏鲁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六、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2024年05月08日起,至2024年05月11日止。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招标人将签发中标通知书。
   
    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因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候选人资格,拟确定江苏鲁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1、征询和异议:灌云县南岗镇人民政府
     电话:0518-88211068
  2、投诉:灌云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8-80632676

日期:2024年05月08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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