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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南县]灌南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18-01-29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灌南县档案局 单位委托,对灌南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灌南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8-012G

三、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预算:144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采购内容:对灌南县馆藏档案进行档案整理、数字化加工,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时间进度要求: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②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至少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三个月的可以不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③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中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

④提供包含下列内容的书面承诺书(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A.企业完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见附件)

B.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见附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按“投标报名表”(附后)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同时将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及报名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递交至代理机构。于2018年2月5日17:00以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16室)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在报名时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3月6日14:3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3月6日15:0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42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3月6日15:00分。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楼422室)

评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评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8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标段,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银行电话:0518-83839005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投标保证金限于2018年3月2日17时00分前到达指定帐户,到帐时间以银行对帐系统确认为准,逾期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注: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时间前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 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罡

联系电话:0518-85739155

传    真:0518-85739156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1号汇鸿大厦1109

2、采购人: 灌南县档案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13775575107

联系地址:灌南县档案局2楼

   公告日期:2018年1月29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灌南档案局馆藏档案数字化加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投标单位名称

 

所投标段

/

投标单位地址

 

邮   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

2018年2月5日17:00前 

 

备注:

 

 

 

 

                            

 

 

 单位盖章:

说明:

     1、投标人在2018年2月5日17:00点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和要求的相关资格材料到项目负责人处视为报名成功。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代理机构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2、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代理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