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3-07 15: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灌云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已由灌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灌云鹏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灌云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GYZFCG201803004
2.3招标范围:灌云县城区小鸭河风光带、西环路、水利路、树云路、民安路等共18个部分,绿化面积约337891.34m2;其中小鸭河风光带为一级管护绿地(97581.27m2),其余部分为二级管护绿地。
2.4服务范围:清单范围内的绿地保洁、整形修剪、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中耕除草、增植补植、排涝、涂白、新植树木的夏季保护冬季防寒及配套设施、园林景观的维修维护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5服务期:1年;
2.6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 125 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者作无效标处理;
2.7 服务质量:达到《连云港市市区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检查考核》95分以上
本次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以下资料作为证明)
l 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园林绿化、风景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综合工程、城市园林景观绿化工程等园林绿化工程类经营范围的企业,有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l
项目负责人具备:园林绿化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近3个月(2017年12-2018年2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l 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l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承诺;
l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附在商务文件中(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l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备注:
如果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没有明示园林绿化专业的,须额外提供相关园林绿化专业学历证书(以诚信库获取的为准);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1: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资料原件必须在带至开标现场审查,否则将被拒绝。
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1报名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江苏恒驰大厦九楼)
5.2报名时间:_2018年3月 8日—2018年3月 14 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自带U盘。报名费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材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报名表(现场登记)。
注: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6.1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6.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元人民币(贰万元整)
收款单位: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帐号:467671153096
6.3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帐户内,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电汇底单的原件、复印件、资格审查资料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以便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时,未提供上述资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基本户中汇出,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退还保证金应退至投标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凭电汇底单复印件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科自行换取。
(4)各投标单位如需查询保证金到帐情况,请与财务科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朱亚娟联系电话:
0518-88885209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_2018年 3 月 27 日上午 09点30分_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恒驰大厦九楼开标一室)
开标时间:_2018年 3 月 27 日上午 09点30分_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合同价款按季度支付,季度款总金额为合同金额÷4
付款时间:在每季度考核并满足合同质量要求后,承包人向发包人申请季度款,经发包人确认后支付;每次付款均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票据。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lygzfcg.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采购人:灌云鹏云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守丽
电话: 13951251595
地址:连云港市灌云县恒驰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恒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东盐河路17号金海财富中心A座15层1505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17705132949
日期:2018年3月8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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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灌云县城区绿化养护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YZFCG201803004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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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无分标 |
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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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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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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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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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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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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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3 月
14 日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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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在2018年3月 14 日 17:30前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采购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