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4-04 11: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显控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灌云县公安局委托,就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显控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显控系统集成项目
项目编号:GYZFCG201804004
预算金额:210.8911万元,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显控系统集成项目,相关参数及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方案》。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一)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三)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具有良好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资质;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八)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附在商务文件中(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一)报名方式:请申请人于2018年04月08日至2018年04月1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8时0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南京路88号恒驰大厦9楼)向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报名时须带投标报名表(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有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一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材料复印件(以上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并装订成册)。
(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按规定报名登记,参与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拟定于2018年4月25日09:30分,于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灌云县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公开开标。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同时递交资格审查原件。
5.4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开标会,参加开标会人员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原件。
1、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电汇(必须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汇出),拒绝其他形式的保证金。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于2018年04月25日9:30前到达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以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确认为准,逾期视按放弃投标权利处理。
3、投标保证金的收据由本项目评标结束后到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财务室自行换取(换取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电汇单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收款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 467671153096
开户行 中国银行灌云支行营业部
联系人: 朱亚娟 电话0518-88885209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1、采购单位:灌云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林警官
联系地址:灌云县公安局
2、招标代理公司: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于俊
联系电话:13675293742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8号天顺国际花园2#楼3楼 邮编:222000
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江苏瑞杰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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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灌云县公安局派出所勤务指挥室显控系统集成项目 |
项目编号 |
GYZFCG201804004 |
投标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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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无分标 |
投标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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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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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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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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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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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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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04月12日18:00
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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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单位盖章: |
说明:投标人在2018年04月12日 18:00前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
到采购代理机构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附件二: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