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4-08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南大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灌南县民政局委托就其灌南南大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采取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灌南南大院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NZFCG2018-027G
三、项目简要说明:主要依托卫生健康服务机构,为老人提供康复护理、健康指导(管理)等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120万元,以上总报价包含服务所有的服务费用及招标代理费、场地费(含甲方)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投标报价超过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本次招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非企业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按“投标报名表”(附件1)的格式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同时携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提供一张即可)或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非企业资料复印件2份;
2.投标人须在2018年 4月 8日上午9:00-11:30分到2018年4月12 日下午15:00-17:00之间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416室)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家,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 4 月28日上午8:30 时
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 4 月28日上午9:00 时
接收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8年4月28日上午9:00 时
开标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区8号楼422室)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为:20000.00元整,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的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缴款方式)存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2018年 4月 25日下午16时00分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是否有效以转账或汇款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退还保证金仅退至投标人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予接收,并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九、本次招标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灌南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科长 联系人:陈 工
联系电话:15252802777 联系电话:14762656710
日期:2018年4月8日
附件1:
说明: 投标人须在2018年4月12日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和其他资料送达至我处,审核通过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投 标 报 名 表 | ||||||
投标人名称(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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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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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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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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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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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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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 详见招标公告 | |||||
审核意见 | 审核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备注 | 此表需在同一页纸,此表一经提交登记后,不允许更换任何内容,对于无故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灌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同为扰乱投标秩序,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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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故放弃参加投标或者需要更改所投标段的,请于开标之日起前1日内通知代理公司(按照招标公告中的电话)。对于放弃投标却未书面告知,或者擅自更改所投标段的投标人,灌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给予不诚信行为记录,并在供应商诚信系统中记录次数,达到三次者将被列入黑名单,以后将拒绝其参加灌南县政府采购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