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18-04-11 00:0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受灌南县城市管理局委托,对灌南县城市管理局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进行二次公开招标采购,诚邀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灌南县城市管理局水处理药剂二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NZFCG2018-024G-2
招标内容:
1、详见采购文件内第六章《货物需求一览表》;
2、供货期:按需供货;
3、采购金额:一标段预算价80.16万元,二标段预算价39.02万元(投标报价或投标单项报价高于采购总金额或单项金额的均作无效标处理);
4、付款方式:物资验收合格,按批拨付。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要求: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下列要求:
2、投标供应商要求具有合法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代理供应商的投标;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检察院查询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内有效);
5、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须在2018年4月18日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131984006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2、投标人须在开标前一小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灌南县政务服务中心(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四楼))缴纳报名费(每家每标段2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报后不退),没有缴纳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没有投标资格。文件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
3、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采购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5月4日下午15:00;
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4日下午15:30;
3、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搂422开标室(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8年5月4日下午15:30;
2、地点: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搂422开标室(行政集中办公区8号楼)。
七、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一标段15000元,二标段7000元。(不接受现金、支票和汇票)。
开户行:江苏灌南民丰村镇银行
账户名: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
账号:3208230011010000064122
注: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2018年5月3日下午17:00时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人应于本项目开标前持银行汇款凭证或回单的复印件两份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到灌南县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中心(灌南县集中办公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409室)盖章验证,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保证金退还请各投标单位持验证后的汇款凭证或回单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前往招投标交易服务中心409室办理。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0518-80923369;
采购单位名称:灌南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3851234539
交易中心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518-83696511
十、其他应说明事项:
招标公告发布网站: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 http://www.lygzfcg.gov.cn
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因故不能参加投标的,需提前三天书面告知交易服务中心,否则作不良记录处理。
采 购 人:灌南县城市管理局
2018年4月11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灌南县城市管理局水处理药剂二次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GNZFCG2018-024 G-2 |
投标单位名称 |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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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投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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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联系人 |
| 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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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箱 |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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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截止时间 | 2018年4月18日下午17点 | ||
单位盖章: |
备注:投标人须在2018年4月18日17:00之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报名表扫描后发送到邮箱(1319840063@qq.com)或送达至我处,视为已报名。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