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0-07-08 15:44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化车库综合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07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HZZCGK202006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化车库综合改造工程
预算金额:239.322652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39.322652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智能化车库综合改造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6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2018或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2020年04月至2020年06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核查资质指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投标人确定参与投标的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近6个月(2020年01月至2020年06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等承诺文件;(原件,见格式)
(5)非本省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规字〔2010〕7号”文,省内市外投标人执行连建管[2018]215号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08日至2020年07月15日17:3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网上支付系统已开通)。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http://czj.lyg.gov.cn/lygzfcg)”,点击首页左侧通过CA登录“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张工18505182641】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8:30:00—12:00:00;15:00:00—18:00: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办理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联系人: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特别说明: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放弃说明须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5520161@163.com);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开标时间:2020年07月3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投标文件接收人:程工 联系电话:1381566532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2、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万柒仟元整(¥47000.00),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代理公司账户,本公司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收款人: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朝阳路支行
账号:327006002010210017332
注:投标保证金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项目保证金无需至代理公司确认,汇款凭证复印件与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即可。
1. 采购人: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龙西南路31号
联 系 人:倪科长
联系电话:13775563881
2. 采购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51号
联 系 人:程工
联系电话:13815665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工
电 话:13815665321
1、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2、本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公开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澄清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3、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或“连易通”,江苏省“苏康码”和连云港市“连易通”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人,磋商当天需提前到达磋商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或“连易通”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上海市、浙江省、安徽省、湖南省等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需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询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4、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连易通”获取:
(1)进入“我的连云港”APP“我要办”页面,点击“连易通”,进入申报页面。
(2)填写您的相关信息后点击“提交”(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3)提交审核通过后,生成个人“连易通”二维码。查验人员用“我的连云港”APP扫码功能进行扫码查验。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2020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