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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关于市检察院办案中心等项目施工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0-09-15 17:1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

   市检察院办案中心等项目施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 9 月27日 9点00分00秒(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FCGSD202005290021

项目名称:市检察院办案中心等项目施工;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

采购范围:市检察院使用2020年度市专项资金改造办案中心、快速检测实验室、远提审室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 20日历天;

预算金额:625209.92元人民币,报价高于预算价的作无效响应处理;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2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特殊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和2020年6-8月连续三个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原件)

5、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

外省磋商供应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6、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承诺,详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9月15日至2020年9月22日17:3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网上支付系统已开通);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7日9: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五、开启

时间:2020年9月27日9:00:00(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2楼开标厅,详见大厅显示屏。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2. 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磋商保证金应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工作日16:30之前交纳至以下账户:

(1)收 款 人: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苍梧支行;

(3)账 号:32050165290000000154     财务联系电话:18795569115

注:磋商保证金汇出必须注明项目名称;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未按要求交纳竞标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项目保证金无需至代理公司确认,汇款凭证复印件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即可

 3. 本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

联系方式: 189366191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龙河南路46号-A-306

联系方式:王工  18795569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先生

电    话:18936619185

九、磋商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磋商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无效,磋商时响应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特别说明:已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十、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磋商采购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磋商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温馨提示: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江苏卓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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