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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关于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警车移动测速设备采购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1-20 17:0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警车移动测速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警车移动测速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提升高速公路交通管理能力和水平,提高打击严重违法行为的机动性,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真正形成高速公路行车“江苏规矩”,确保完成高速公路“减量控大”目标任务。根据省厅部署要求,总队决定在全省高速公路所有巡逻警车上安装多功能移动测速设备。

项目编号:LZFCGSD202010270069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警车移动测速设备采购

预算金额:人民币80万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高速公路警车移动测速设备10套(详见项目需求)。

注: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与公安交通管理集成指挥平台实现无缝对接。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 、运行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通过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内);
 
(2)
2019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中,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20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盖章放入投标文件内);

  注: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照片、设备发票等相关真实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复印件盖章放入标书内,承诺文件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盖章原件放入投标文件内);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有效原件放入投标文件内,可参考招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投标人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1 月 20 日至 2021年 1 月 27 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

    方式:线上获取。  

    招标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网上支付。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1年2月 23 日上午9:30: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2月 23 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胡工、卜工

2.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2月 23 日上午10:0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4.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云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南路90号

   联系人:张警官

联系方式:0518-81861286

 

     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胡工、卜工

     联系电话:0518-81599189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6号阳光大厦B座707室             

     邮政编码:222000

     电子邮箱:lygszzbdl@126.com

八、招标文件获取与CA办理

1.招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2.CA办理

CA办理流程: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办理时间与地点:周一至周五8:30—12:00;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办理咨询:孙莉莉,18005133017。

特别说明: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传真:0518-81599189;邮箱:lygszzbdl@126.com),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九、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为避免现场人员聚集,开标当天每家供应商只可委派一至两人参加,请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苏康码”绿码(与江苏省签署健康通行码互认协议的外省持“绿码”人员均认可,同时须现场使用手机扫码查验个人轨迹),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在二楼大厅分散就座,不扎堆聚集,宣布评审结束后,及时离场。

3.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招标采购,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第二种方法,通过“支付宝”app,在首页搜索进入“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点击申报。

温馨提示:已通过“我的连云港”app申领“连易通”健康码的无需重新申领“苏康码”,可以在“我的连云港”app直接打开使用。申领人须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对隐瞒虚报导致疫情传播蔓延的,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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