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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关于2021年度灌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和工矿废弃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含使用2021年国家计划土地征收报批综合服务)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09-02 14:55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2021年度灌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和工矿废弃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含使用2021年国家计划土地征收报批综合服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度灌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和工矿废弃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含使用2021年国家计划土地征收报批综合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9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YZFCG202109001

2、项目名称:2021年度灌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和工矿废弃地实施方案编制工作(含使用2021年国家计划土地征收报批综合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8万元,最后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为无效投标人。投标报价包为完成合同最终成果而产生的一切附带服务费用等(包含所有隐含费用),中标后不再增加其他任何费用,一旦中标,投标总价不予调整。

5、采购需求:(1)3年期增减挂钩专项规划。专项规划编制提出未来三年增减挂钩工作总体思路、目标任务、重点区域和保障措施。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对用地的需求,深入分析建设用地复垦背景与条件,调查和测算建设用地复垦潜力,提出建设用地复垦的总体安排,确定增减挂钩项目区以及安置用地的位置、范围和规模,拟订增减挂钩所需保障方案,分析预期效益,制定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2)2021年度增减挂钩、工矿及相关批次组卷报批。依据挂钩专项规划,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以及国家计划等指标,以已经验收、确认的挂钩、工矿复垦项目为基础进行批次报批,同时负责灌云县2021年度使用国家计划批次组卷上报工作。全面保障灌云县项目用地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1)2021年12月31日,专项规划成果修改完善后上报县政府审批,并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2)2021年12月31日,批次用地报批组卷上报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初审,初审通过上报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核,最终上报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批准。(注:具体以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为准)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者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4月至2021年6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社保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应具有土地规划甲级资质、江苏省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机构评价一级资质(资格要求中涉及的资质因政策原因导致的资质证书无法延期或换证的,原资质证书视同有效);

(3)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9日18:00止(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文件;

3、方式:供应商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获取;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9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具体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特别提醒:本项目须在2021年9月15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9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连云港市灌云县

联系方式:徐科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信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中路12号

联系方式:陈工 0518-80568799/137754825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科长

电    话:13905121602

2021年9月 2 日

九、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2、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3、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系统”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灌云县工程交易的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凡进入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含专家评委,代理机构,建设单位,投标单位),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并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室,评标室,甲方资格审查室,否则请自行回避。

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4、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5、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6、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8、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

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 14 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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