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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关于灌云县南岗镇2021年智慧农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1-12-03 16:20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灌云县南岗镇2021年智慧农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12月 24日 10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0723-F-GYZFCG202111008

项目名称:灌云县南岗镇2021年智慧农业管理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2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1、政策导向:

根据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指出:立足县域布局特色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

2、地域背景

示范区是灌云县永久性菜篮子工程蔬菜基地核心区域,是灌云芦蒿种植基地,芦蒿种植面积达2.5万亩,其中日光温室芦蒿5000多亩,形成以芦蒿-番茄、芦蒿-芸豆等蔬菜高效种植模式为区域特色。

智慧管理中心拟建设在南岗镇许相村,位于示范区地理中心位置,可南北兼顾石门村、王范村、许相村、张兴村、马蹄村五个行政村。

特色蔬菜示范基地主要任务为发展丘陵山区特色蔬菜品种和适宜设施栽培的优良品,打造特色芦蒿产业基地。可以发展芦蒿、番茄等设施蔬菜产业为主导,形成芦蒿-番茄、芦蒿-芸豆等蔬菜高效种植模式区域特色农业。

3、功能要求细则:

芦蒿生长发育数据实时收集系统:

掌握灌云芦蒿生长发育动态情况及数据,依据长势长相和环境条件的实时动态数据。对核心基地科学分区,安装棚室信息数据实时收集装置,收集产区气象资料、棚室内的温湿度、土壤温湿度和养分含量、芦蒿生育期及长势长相等实时状况的实时动态数据,为科学制定芦蒿栽培措施的调整方案提供基本资料。

芦蒿种植户与专家面对面咨询系统:

智慧管理中心建立芦蒿专线指导服务系统,通过专业系统,形成芦蒿专家和种植农户的面对面交流通道,农户和专家可以进行实时面对面的交流和咨询服务,随时解决农户出现的技术问题,为种植户及时正确落实栽培管理措施创造条件。

芦蒿种植户产品质量控制溯源系统:

在投入品监管上,建立基地所有农户的产品溯源系统,对生产农户的产品进行跟踪查询。设立基地种植户产品信誉分析系统,一方面县农产品安全检测部门,定期对农户产品进行抽检,相关信息纳入农户信誉管理,另一方面该系统自动收集消费者查询信息,纳入农户的产品信誉管理,实行产品质量信誉等级。

植物秸秆打包运转管理系统:

建立种植户植物秸秆打包运转管理系统,实行种植户植物秸秆集中回收制度,一户一号,对每个种植户运送的植物秸秆进行在线登记。由种植户主动将植物秸秆运送到集中回收转运中心,再集中压缩运送到有机肥厂加工成有机肥返还给农户。 (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自采购人通知之日起)

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省、市等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合法的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新办法人营业执照);

(2)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提供2021年8月至2021年10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将查询情况截屏附入资格审查文件并加盖公章)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则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参与投标,则需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

3、投标人需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年 12月 03 日至  2021年  12月 10 日18:00:00止(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页面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方法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供应商操作手册”,系统操作咨询:何工,18452501766 张工 联系电话:18505182641;客服电话:4009980000

方式:投标人登录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4日 10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大厅7.0参加远程开标会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本项目须在2021年12月 24日10时00分完成不见面开标程序。各投标单位在报名前应慎重考虑并确保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开标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3、本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灌云县南岗镇人民政府

地址:灌云县南岗街道601号

联系方式:胡恒兵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东路139号A幢一单元301-303

联系方式:唐工  180146203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恒兵

电 话: 15996107536

特别提醒:

1.投标文件获取

供应商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供应商系统”,通过CA登录,选择需要获取的文件,信息录入后下载交易文件即可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投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何工,18452501766,张工18505182641。

2.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请您先联系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因江苏CA业务已被国信CA承接,现将本市认可的 2家CA信息认证机构名单公布如下:

企业名称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CA名称

CFCA

国信CA

联系人

连云港孙丽丽 18005133017

连云港耿立珍 17751872787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电话

公司客服: 4001662366

客服电话:4000251010

办公地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3、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需提供5份完整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4、电子标书制作:投标人请到连云港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系统”栏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连云港国泰新点软件客服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黄工:15896100880(造价)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其他材料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结合灌云县工程交易的实际情况,从即日起,凡进入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含专家评委,代理机构,建设单位,投标单位),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并提供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室,评标室,甲方资格审查室,否则请自行回避。

3、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4、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5、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6、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7、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8、疫情期间,自觉做好评委登记防疫工作,开评标现场的防疫工作由建设单位(招标人)负责。

 

灌云县南岗镇人民政府   

  江苏华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0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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