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09-11 18:5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JSZC-320700-JZCG-G2024-0136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0-09 10: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0-JZCG-G2024-0136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29.54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连云港市社会治理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拟采购叫号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智能访调一体化系统、法治服务智能系统、LED显示屏、网络设备、台式计算机等货物,项目实施包含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安装、部署、调试等工作。具体要求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对本项目资格要求、采购需求、评标方法与评标标准等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达到交付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9月20日(北京时间)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4-10-09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人须逐条做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共连云港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东路36号
联系人:吴江波
联系电话:0518-858085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19室
联系人:李俊怡
联系电话:0518-858682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俊怡
电话:0518-8586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