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0-18 10:5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张湾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JSZC-320722-JSJD-C2024-0006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0-30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2-JSJD-C2024-0006
项目名称:张湾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2.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472989.28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张湾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改造升级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 6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2024年1月(含)至今任意一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文件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 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见格式“供应商承诺书”)
(5)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4.本项目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质指响应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见格式)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成交后不得分包、转包;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0-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
时间:2024-10-30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一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东海县张湾乡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张湾乡政府驻地
联系人:单部长
联系电话:15805130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307室
联系人:索工
联系电话:173681010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索工
电话:1736810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