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06 10: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东海县洪庄镇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JSZC-320722-HHGG-C2024-000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9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2-HHGG-C2024-0004
项目名称:东海县洪庄镇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9.650000万元(采购包1:193.426000万元;采购包2:206.224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东海县洪庄镇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一标段,最高限价:1933675.43元;东海县洪庄镇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二标段,最高限价:2062199.65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东海县洪庄镇2024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包2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见“供应商承诺书 ”)。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6)磋商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格式);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包2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有效的)。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员工,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供应商自行承诺,格式见“供应商承诺书 ”)。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 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见格式),若响应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6)磋商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供应商(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格式);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4-11-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开标大厅”
时间:2024-11-19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东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海开标三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东海县洪庄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洪庄镇驻地
联系人:蔡主任
联系电话:150511525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衡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西路31号三楼303室
联系人:朱云
联系电话:187051262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云
电话:18705126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