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08 16:0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灌云县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23-HGJS-G2024-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23-HGJS-G2024-0003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灌云县2024年中央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算金额:85.000000万元(采购包1:15.000000万元;采购包2: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次采购为预算金额足额采购,本项目采用单价报价方式,总价固定不变,数量和单价各潜在供应商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每个采购包的供应商所报的物资采购价不得高于最高单价,否则响应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最高单价限价详见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包号 | 内容 | 参数及规格要求 | 最高单价限价 (万元/吨) | 预算金额 (万元) |
采购包一 | 磷酸二氢钾 | 100g×100袋/桶;KH2PO4≥99% P2O5≥52% K2O≥34%;速溶飞防型; | 1.20 | 15 |
采购包二 | 40%噻呋酰胺.己唑醇悬浮剂 | 10g×800袋/箱;配方比例:己唑醇32%、噻呋酰胺8% | 14.00 | 70 |
合计 (万元) | 85 |
注:报价中要求包括本次农药采购的所有费用。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次采购文件所确定的采购内容,以及供应商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农药加工制造、相关检测、采购、包装运输费、供货(含运输及保险、送货至指定地点的上、下力费等)、包装废弃物全量回收、验收、保险、交付、提供技术资料、技术服务、售后服务以及材料、劳务、机械投入、利润、税金、管理费、招标代理费、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所需的全部费用、不可预见费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同一供应商可以同时参与采购包一、采购包二的投标,若该供应商经评审后成为第一采购包成交候选人排名的第一名,则不再推荐该供应商为采购包二的成交候选人,开标、评标顺序以采购包一、采购包二顺序依次进行。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采购人发货通知之日起7日内完成交货,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采购包一:供应商响应产品须已在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登记或备案(登记或备案的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项目采购需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加盖公章的登记证或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2、采购包二:供应商须具有农业主管部门颁发在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如供应商符合《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第十九条第(三)款:农药生产企业在其生产场所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农药,或者向农药经营者直接销售本企业生产农药的”规定的,不用提供《农药经营许可证》。但须提供《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
3、采购包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必须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三证且在有效期内: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标准证书。40%噻呋酰胺.己唑醇悬浮剂,用于水稻纹枯病防治,农药登记证登记防治水稻纹枯病;
4、资格审查现场查询时,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无须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2024-11-29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 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3.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网站。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招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供应商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灌云县农业农村局(本级)
单位地址:灌云县伊山中路257号
联系人:唐玉林
联系电话:137755688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华冠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巨龙南路86号A506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198959522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工
电话:19895952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