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1-14 14: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通灌院区租赁机动车车位服务 JSZC-320700-HCCG-G2024-0109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2-06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0-HCCG-G2024-0109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通灌院区租赁机动车车位服务
预算金额:7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3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根据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工作需要,通灌院区拟租赁机动车车位,停车场满足200个以上停车位。停车场有专人管理,有序引导停车。技防设施完善,保证驾乘人员和车辆安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1年(合同约定时间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省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2024-12-06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供应商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第一人民医院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182号
联系人:李兵
联系电话:18961323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鸿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郁州北路9号瀛洲大厦2楼209室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106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0518-81061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