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4-12-27 10:4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2025年度赣榆区智力、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JSZC-320707-ABNH-G2024-0020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1-21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7-ABNH-G2024-0020
项目名称: 2025年度赣榆区智力、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预算金额:164.000160万元(采购包1:91.111200万元;采购包2:72.88896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164.00016万元。最终结算根据具体服务人数确定。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其中采购包1:91.1112 万元、采购包2:72.88896 万元)。 (一)、采购包1 标段名称:2025年度赣榆区智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段编号:JSZC-320707-ABNH-G2024-0020-1 预算金额:91.1112 万元 最高限价:911112.00元。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0-14 岁全日制智力基本康复服务固定单价报价为 60.70 元/天(4 小时,不含伙食费),0-14岁非全日制智力基本康复服务固定单价报价为 55.55 元/天(1.5 小时,无伙食费);否则投标无效。 (二)、采购包2 标段名称:2025年度赣榆区视力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标段编号:JSZC-320707-ABNH-G2024-0020-2 预算金额:72.88896 万元 最高限价:728889.60元。 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报价,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视力基本康复服务固定单价报价为 69.44 元/次(1 小时);否则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
为落实全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完善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提升基本康复服务质量,现对2025年度残疾儿童基本康复训练服务项目进行招标,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定点机构内同步接受康复服务和学前(学科)教育。在当月法定工作(学习)日,接受每天4小时的基本康复服务,课程设置应符合残疾儿童个性特征,其中个性化服务支持每天不少于1节课40分钟。
非全日制是指残疾儿童在家庭、幼儿园、中小学的托幼照料、学前(学科)教育间隙,到定点机构接受以个性化服务支持为主的基本康复服务,每月12天(每周3天),每天1次1.5小时,其中个性化服务支持不少于1小时。
低视力儿童康复服务内容根据低视力儿童实际需求设定,每月不少于8天(每周2天),每天1次不少于1小时。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合同约定日期起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包2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进行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注:提供的资料不合格或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投标供应商自有产权,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属于租用场所,须出具供应商该场所的租赁合同、2024年房租租赁的相关缴费证明及取得的该场所上述合格证明材料(含消防合格证明资料)。
(2)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
(3)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
采购包2
(1)符合国家《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中关于“儿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要求,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第51号令)规定,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以上的机构,建设前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合格意见书,竣工后应取得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儿童室内活动场所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的机构,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备案合格凭证。
注:提供的资料不合格或未提供作无效投标处理。如属于投标供应商自有产权,证明资料须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如属于租用场所,须出具供应商该场所的租赁合同、2024年房租租赁的相关缴费证明及取得的该场所上述合格证明材料(含消防合格证明资料)。
(2)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证》。
(3)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4)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江苏政府采购网
方式:投标人办理江苏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登录“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自行下载。
售价:0.00元
2025-01-21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网址:http://jszfcg.jsczt.cn/)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本招标文件中标注★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投标人须逐条明确作出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响应,否则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3.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者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者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更换全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 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苏财购〔2023〕101号)要求,“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的CA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已更换为江苏省电子政务证书认证中心CA和方正国际软件(北京)有限公司电子签章。投标人通过“苏采云”系统参与政府采购项目,需要办理(更换)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具体办理指南和操作手册见链接:
http://www.ccgp-jiangsu.gov.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9312230633ce9.html
请投标人按照《操作手册》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制作、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参加开标,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操作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被拒绝、造成无效响应的,自行承担一切损失。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文化西路14号
联系人:王波
联系电话:137391206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富山东城海岸小区C区3号楼第133-138号
联系人:尹浩
联系电话:183606407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尹浩
电话:18360640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