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5-08-05 11: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城头镇2025年村组道路户户通建设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JSZC-320707-XZBM-C2025-0023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8-18 09:0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320707-XZBM-C2025-0023
项目名称:城头镇2025年村组道路户户通建设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00.000000万元(采购包1:125.000000万元;采购包2:75.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采购包1:1249624.41元;采购包2:742775.9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本项目分为两个采购包: (1)采购包1:城头镇2025年村组道路户户通建设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段一,最高限价:1249624.41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采购包2:城头镇2025年村组道路户户通建设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标段二,最高限价:742775.90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标段一:白石头村新建村组户户通道路长约6537米,总面积约19791平方米;
标段二:东留夫村新建村组户户通道路:长约3185.5米,总面积约 10591.5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书面通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 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后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采购包2
1.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磋商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磋商供应商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2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磋商、异议投诉等)。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响应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投标时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包2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在有效期内)。
3.磋商供应商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5年02月起至今任意一个月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供应商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磋商过程(含磋商、异议投诉等)。
4.投标人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承诺书,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见供应商承诺书格式)
5.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连建发[2019]182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投标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中标资格。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信用记录情况自行查询证明,查询结果页面上传至响应文件中。评标时以评委现场实时查询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若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及本人的身份证;若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的,则提供企业法人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供应商/投标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连云港市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 备注:投标时供应商不需提供证明材料,评标时采购人/招标人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赣榆区行贿人联合惩戒信息库,对供应商/投标主体情况进行内部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方式: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8-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开标大厅
时间:2025-08-18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榆开标室201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文规定,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开标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3、本项目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评审过程中依次有磋商环节和二次(最后)报价环节。
注:各供应商请关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交流区,在开标结束后,请保持通讯畅通,接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电话通知最后报价填报后,所有的响应供应商须在20分钟内填写并提交最后报价,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其他报价,磋商委员会应当要求他对投标成本进行说明并提供证明材料。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采购包2
单位名称:赣榆区城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城头镇驻地
联系人:徐主任
联系电话:15961319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博茂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经济开发区朐凤路116号润连智造中心
联系人:于工
联系电话:195051259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工
电话:19505125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