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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坝镇农村自来水提质升级工程-物联网水表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时间:2025-08-25 18:22  阅读次数:】 【我要打印】 【关闭】

 

项目概况

新坝镇农村自来水提质升级工程-物联网水表采购项目 JSZC-320706-YXHC-G2025-0003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9-17 09: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706-YXHC-G2025-0003 

项目名称:新坝镇农村自来水提质升级工程-物联网水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74.97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无  

采购需求:

新坝镇自来水提质升级工程拟采购一批水表,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对项目需求、综合评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资格审查现场查询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具有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情形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苏财购〔2022〕45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上传至电子响应文件中,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采云”系统自行免费下载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09-17 09: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处理。

2.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在采购活动开始前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投标文件编制或提交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连云港市海州区新坝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新坝镇人民政府新坝街

联系人:张连江

联系电话:136451270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宋跳振华路中复连众院内

联系人:孙一馨

联系电话:150051361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一馨

电话:15005136116